星期五, 4月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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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金融稳定发展与法治保障” 理论研讨会召开

“新时期金融稳定发展与法治保障” 理论研讨会召开

学术会议
2018年4月21-22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以下简称“法学研究所”)《法学研究》编辑部和南京大学法学院(以下简称“南大法学院”)联合主办的“新时期金融稳定发展与法治保障”理论研讨会——《法学研究》2018年春季论坛在南京大学法学院举行。 (会议开幕式) 研讨会开幕式由《法学研究》副主编张广兴研究员主持,法学研究所所长、《法学研究》主编陈甦研究员与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叶金强教授分别致辞。陈甦主编对与会学者的参与和南京大学法学院的承办表达了感谢,希望通过此次论坛可以促进金融法学界的交流,对新时期金融稳定发展和法治保障贡献一份力量。叶金强院长对与会学者与法学研究所同仁表示欢迎,并向与会嘉宾介绍了法学院的发展情况,并就会议主题提议加强金融法基础理论的夯实与研究。 研讨会分为六个单元。第一单元由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彭岳教授主持,由周仲飞教授、杨松教授、廖凡研究员、解正山副教授分别报告。周仲飞教授聚焦于金融科技背景下金融监管范式的转变,对金融监管范式转变的原因与新范式的特点作出深刻分析。杨松教授的报告则关注金融监管科技应用的现实,指出金融科技对当前金融制度造成的深刻挑战,并提出应对的思路。廖凡研究员的报告围绕金融科技、互联网金融和监管科技的概念展开,在此基础上,分析了金融科技对金融服务、金融交易以及其间的法律关系的影响,并提出应对思路。解正山副教授的报告同样关注于金融科技,围绕金融科技的概念、金融科技未来图景及监管与法律挑战、金融科技现有监管框架比较分析与金融科技监管的三个维度等四个方面展开报告。 研讨会第二单元由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常务副院长周仲飞教授主持,由郑少华教授、许多奇教授、季奎明副教授、刘志伟讲师与王安异教授分别报告。郑少华教授的报告聚焦于商业银行的环境赔偿责任,提出了商业银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构建的思路。许多奇教授着眼于互联网金融,提出顺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