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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学院揭牌成立

来源: 法制网 作者:苏明龙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0-20
摘要:会议现场 市司法局局长黄永祥和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总会计师任雷鸣为学院揭牌 法制网南京10月18日电 (通讯员 李娟)为提高南京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现代化的律师教育培训体系,开创法学理论教育与法律实践紧密

南京律师学院揭牌成立

会议现场

南京律师学院揭牌成立

市司法局局长黄永祥和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总会计师任雷鸣为学院揭牌

法制网南京10月18日电 (通讯员 李娟)为提高南京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现代化的律师教育培训体系,开创法学理论教育与法律实践紧密结合的新局面,培养更多合格的应用型法律人才,10月18日,由南京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和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共同建立的南京律师学院正式揭牌。学院的成立标志着南京市律师行业的教育培训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开创了律师行业法学实践和法律院校法学教育紧密结合的新局面。

据了解,学院以律师培训和法学教育中律师方向后备人才培训为主,将紧紧围绕着行业特点及会员需求,为律师提供研习法治理念、案例讨论、经验交流的重要平台,成为律师提高综合素质、提升执业技能的教育学习基地,

南京司法局局长黄永祥出席仪式并讲话,对于学院下一步的工作,他提出,一要立足提升律师行业整体素质,把南京市律师学院建设成为连接校方和律师行业的桥梁。在律师学院任职的协会领导、律师骨干要发挥纽带作用,充分反映律师行业的培训需求,因需施教,把握好律师学院的工作规划、师资遴选、课程设置等核心内容,有的放矢;二要不断提升三方合作水平,把南京市律师学院建设成为共同的工作品牌。市律协要进一步与校方合作,尽快探索建立学院的运行模式,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力争使律师学院发挥教育效能,形成良好社会影响;三要面向律师学院的长远发展,不断丰富南京市律师学院的工作内涵。根据实际,对学院的培训范围、组织管理模式等内容进行不断完善,探索法律人才培养的规律,使学院的工作契合律师人才的培养要求。

会上,南京市司法局、南京市律师协会、南京师范大学就“合作成立南京律师学院”签署了三方协议书。

责任编辑:苏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