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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变没理 冲动维权被逮捕

来源:江岸检察 作者:江岸检察 发布时间:2017-05-04
摘要:以案释法 今年2月25日,家住江岸区后湖街某小区的沈某家因楼下理发店招牌搭建影响了自家采光,于是与理发店员工发生纠纷,继而冲动持木棍敲破店家招牌泄愤并持刀伤人,到案后拒不承认犯罪行为,最终被江岸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沈某敲破招牌
以案释法 今年2月25日,家住江岸区后湖街某小区的沈某家因楼下理发店招牌搭建影响了自家采光,于是与理发店员工发生纠纷,继而冲动持木棍敲破店家招牌泄愤并持刀伤人,到案后拒不承认犯罪行为,最终被江岸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沈某敲破招牌后,当日19时许,理发店员工丁某、孙某等人到其家中理论,还没说两句,沈某与丁某就开始动起手来,沈某一气之下,从厨房里拿出菜刀将丁某头部、双肩、左耳等部位砍伤,这还不解气,后又追到一楼,殴打楼道处的孙某并砍伤其手部。本是“有理”之人,却因自己的一时冲动和无知,私自采取极端手段破坏他人财物及持刀伤人,事后对自己的罪行拒不承认,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让自己身陷囹圄。承办此案的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提醒市民,在自身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理智地通过正常途径进行维权,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责任编辑:江岸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