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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敏:为何必须尊重警察的职业尊严?

来源:山里人的三分地 作者:山里人的三分地 发布时间:2017-05-05
摘要:观天下事 5月3日,关于周杰伦辱警事件的一个反转剧情被爆料:西安警方放狠话,不道歉别想离开西安。爆料称,那个道歉信是工作人员打印周杰伦签字的;周并不情愿,受辱警察也不在
观天下事 5月3日,关于周杰伦辱警事件的一个反转剧情被爆料:西安警方放狠话,不道歉别想离开西安。爆料称,那个道歉信是工作人员打印周杰伦签字的;周并不情愿,受辱警察也不在场。这些细节,勾画出了一副虚伪傲慢耍大牌的臭架子;周杰伦场内场外的形象一致起来:一个会唱歌无素养、自己娇惯自己的所谓明星!这印证了本人之前的判断:其道歉就是走秀的公关策略,只为挽救自己的公共形象而已。他根本没有认识自己已经触犯法律!我国警察法第35条第1款明确规定: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警察法的这个规定,是对警察职业尊严的保护。侮辱,是指以暴力或者言辞等方式,令人感到耻辱。侮辱指向的是人格,即人的尊严;侮辱警察,一方面指向当事警察的人格尊严,另一方面指向警察职业的尊严。从侮辱行为的法理本质来看,周杰伦在西安演唱会中的言论,构成了警察法中的辱警行为:第一,周杰伦让警察“滚”,在性质上实为侮辱。滚,在汉语中就是骂人的话。比如,一位学生上课时违纪,教师令其出去,这是正常的维护教学秩序;但是,如果再加一个“滚”字,那就构成羞辱了。周杰伦当众让警察滚出演唱会,就是一种居高临下的羞辱。第二,周杰伦让警察“滚”,在程度上达到恶劣。试想一个只有周杰伦和当事警察的场合,周杰伦叉腰让警察滚,在这种场合中,即使警察感觉受到了刺激,其影响也是有限的。但是,在演唱会这种场合,6万人的观众加上各种勤杂人员,现场有节奏的“滚出去”的附和所创造出来的气氛,以及这种气氛所造成的羞辱,就非常之恶劣了。 第三,周杰伦让警察“滚”,在主观上属于故意。歌迷们认为,周杰伦先是做了铺垫,与当事警察进行了交涉,然后才发怒;并且,周杰伦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歌迷,情有可原。这正说明,周杰伦的辱警言论是故意的。口不择言,是日常骄纵的结果,在这种特定的场合得到发挥而已。 第四,周杰伦让警察“滚”,在客观上造成了伤害。换位思考一下就行,如果你是哪位当事警察,在现场6万人的起哄之中,在众目睽睽之下灰溜溜的“滚”出现场,又灰溜溜的“滚”回来继续执行任务,这是什么心情?是央视主播的那种轻描淡写吗? 所以,针对周杰伦的辱警言论,警方已经可以行政拘留。虽然西安至今没有表态,但网络舆论中,要求传唤、拘留、驱逐、封杀周杰伦的声音不断,其中不乏非理性声音。而粉丝对周杰伦的维护,以及一些自称“路人甲”的看客的评论却更加令人瞠目。其中的关键之处在于:他们丝毫没有认识到,周杰伦的言论已经触犯了中国法律,有些人的语气之轻描淡写、法律意识之淡薄,简直令人发指!柏博士从网易的相关报道中提取了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评论:1、不就是一个“滚”字吗,什么大不了的?2、公众人物不能有脾气,不能冲动一下?3、杰伦不是已经道歉了吗?为何还要揪住不放?4、这种小事,值得上纲上线,无限放大吗?5、不是说好了言论自由吗?美国人连特朗普都可以骂。这些评论经过柏博士的处理,相对比较平和,网上言论有直接攻击警察、说警察活该的,措辞很激烈。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些网民的法律观念何其淡薄,这些人根本不认为周杰伦存在违法行为。或者顾左右而言他,回避焦点;或者如央视那样,对周杰伦进行道德拔高,认为道歉就可以解决问题。网上甚至有人说,警察没什么了不起的,咋就不能骂?警察有什么权力扔掉女歌迷的牌子?那是人家的私人财产!能够提出这些个问题的,脑袋肯定被驴踢过,不知缺了多少根筋。警察执勤,无论是基于法律规定,还是基于领导命令,但凡有疑义,可以根据法律程序向有关部门反应乃至抗议。周杰伦算老几,当场担当裁判角色?粉丝有时之所以被称为“脑残”,柏博士之所以认为粉丝是靠屁股进行思考,是因为这些人之所以支持周杰伦,并不是根据事物本身的是非曲直,而是根据自身好恶进行判断的。我们所要谈论的,不仅是对当事警察的人格尊重,更是对警察职业尊严的维护。国家法律特别针对警察执法设定职业尊严保护,是因为警察这个职业的特殊性。警察是个得罪人的职业,一线警察所处的是这个社会矛盾尖锐激烈的场合,他们不仅工作强度大,而且工作场景矛盾尖锐。几乎每一个案子中,都可能面临意想不到的突发情形。假如不对警察的人格权进行特别保护,那么,当着警察指着鼻子骂的事情便会天天发生。若是警察非法执法发生辱警言论,或许是情有可原的;如果警察依法执法而遭受侮辱,辱警者就是不可原谅的。若是我国法律连警察等执法者的尊严都维护不了,吃瓜群众还指望人权?痴心妄想吧?一个自身权益都无法保障的群体去维护他人的权益,不是个笑话吗?不错,明星可以耍大牌、发脾气、骂警察,但是,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周杰伦不是什么特权人物。如果警方对这次周杰伦的辱警言论不能做出合理回应,那么,以后警方处理此类辱警事件必将得到网民的嘲笑。前几天,西安某男子违章停车被贴罚单,微博上辱骂交警,被派出所拘留三天;四川某协警被骂娘去年,某交警殉职,一男子在微信群里较好,说少了个开罚单的,被行政拘留。周杰伦的辱警言论,就像是往一线警察嘴里塞了个苍蝇,咽不下去,吐不出来。周杰伦辱警事件之后,警方如何应对此类事情?有人说,周杰伦既然犯了法,那你来抓啊!是的,警方没有及时进行处理,这是中国法制的软肋。但如果以此来嘲笑警方,就不是在耍大牌,而是在耍流氓了。周杰伦辱警,警界群情激昂,我们这些路人抱打不平。有人认为,你们这是消费周杰伦,刷存在感获取点击率而已。是的,我们就是在消费周杰伦,因为所有的明星本质上都是消费品。粉丝们听歌获取快感,我们这些法律工作者为何就不能以违法言论作为普法的反面教材呢?何况还能顺便赚个点击率?!
责任编辑:山里人的三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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