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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无牌照执法车“无法无天”下去了

来源: 长江网 作者:徐杨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0-24
摘要: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在河南省沈丘县采访时发现:在沈丘县城道路上,一辆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执法车呼啸而过。而在诸如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城建局、县环保局等局机关院子里停靠的行政执法车辆,多数也未挂牌。有几辆停靠在路边的警车,也未悬挂车牌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在河南省沈丘县采访时发现:在沈丘县城道路上,一辆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执法车呼啸而过。而在诸如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城建局、县环保局等局机关院子里停靠的行政执法车辆,多数也未挂牌。有几辆停靠在路边的警车,也未悬挂车牌。(10月23日《法制日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上路,如果无牌照上路,属于违法,应严加查处。 机动车上路需要牌照,这已经是常识,无需再教育和宣导。为什么还存在一些执法车辆不挂牌去执法?其中的原因值得深究。

  首先是执法部门将法律当儿戏。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明文规定,执法部门相关人员也知道不挂机动车牌是违法的,但依然我行我素,视《道路交通安全法》为草芥,眼里根本没有这法,这是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藐视,也是直接挑战《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者却犯法,这是天下的笑话,虽然不能说是世界级的笑话,但在法治国家罕见,世上少有,当属中国特色的国家级笑话。民众对执法者违法其极其反感,执法者为国家形象抹了黑,自己应该感动羞耻。对于没有将国家法律当作回事的执法人员应清除出公务员的队伍,如果不遵守国家法律,不配做国家公务员,公务员应做守法者模范,不守法者是公务员的败类,清除这种藐视法律者理所当然!

  其次,反映出执法者傲慢。执法者代表国家去执法,手中握有上方宝剑,代表国家维护法律的尊严,纠正违法现象。正确的执法者应该严肃而不失温情,公正而不失温度,有温度地去执法,让人感到法律的威严,同时也让人感觉法律不是冷酷无情。执法者绝对不能因为戴着“国家”的帽子而高高在上,一付我代表国家执法我怕谁的丑相面对被执法者,是多么地丑陋和狰狞!不挂机动车牌照去执法,大有我代表国家我怕谁的傲慢感,这和“我爸是李刚”没有本质上的区别,都是权利至上在作怪,这种官威万万要不得,它严重地损害了国家的形象,是害群之马,属于“一条鱼搅和满锅腥”,清除权利的傲慢势在必行!

  第三,交警“官官相护”。交警对无牌照的车辆进行处罚,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执法车辆在马路上行驶,交警部门难道看不见吗,不可能看不见,而是睁只眼闭只眼。如果交警部门严加处罚不挂牌的执法车,执法车也不会那么嚣张到不挂牌的地步。交警部门和一些执法部门都是兄弟部门,低头不见抬头见,对不挂牌照上路执法车宽宏大量导致执法部门的车辆不挂牌照“无法无天”,这种现象的普遍,是官官相护的恶果,是交警部门有违法不纠衍生出来的“孽果”,交警部门有不可推脱的责任,应该追究交警部门的责任,打破“官官相护”的人情网,回归到法制的轨道。

  执法车不挂牌照不是小事情,和依法治国的理念背道而驰,也反映出当地文明法治的程度。涉地相关部门必须依法办事,不能让执法车不挂牌照“无法无天”的日子继续下去了,否则无法向人民交代,也无法向党交代!

责任编辑:徐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