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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微博称北大淫棍多 邹恒甫侵权微博被强执删除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唐龙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24
摘要: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因在微博发布“北大淫棍太多”等言论,经济学家邹恒甫被判删除两篇侵权微博,并公开向北京大学赔礼道歉。判决书生效后,邹恒甫拒绝履行判决,北京大学遂向海淀法院申请强执。昨天,海淀法院在媒体发出判决书内容摘要,并发布消息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因在微博发布“北大淫棍太多”等言论,经济学家邹恒甫被判删除两篇侵权微博,并公开向北京大学赔礼道歉。判决书生效后,邹恒甫拒绝履行判决,北京大学遂向海淀法院申请强执。昨天,海淀法院在媒体发出判决书内容摘要,并发布消息称已联系新浪微博删除邹恒甫侵权微博。

据了解,自2012年8月21日起,邹恒甫在其新浪微博陆续发表“北大院长在梦桃源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梦桃源生意火爆。除了邹恒甫,北大淫棍太多”等一系列关于北京大学院长、主任、教授与北京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女服务员存在不正当关系的博文。2012年9月7日,北大以邹恒甫的微博言论侵害其名誉权为由,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

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邹恒甫利用其微博平台,发表针对北大及北大院长、系主任及教授们的诽谤、侮辱言论,使公众对北大产生了一定误解,造成社会对北大的评价降低,其行为已侵犯北大名誉权,故判决邹恒甫停止侵权,删除涉诉侵权微博并在其微博上公开发表致歉声明,为北大恢复名誉。该判决作出后,邹恒甫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了邹恒甫上诉。终审判决生效后,因邹恒甫不履行判决,2015年1月8日,北大向海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月9日,海淀法院向邹恒甫送达《执行通知书》。接到《执行通知书》后,同年1月16日,邹恒甫委托律师向海淀法院明确表示不会履行判决书义务。

2015年5月28日,海淀法院向新浪微博经营者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协助删除侵权微博。昨天,海淀法院在《人民法院报》公布了判决的主要内容,并由邹恒甫负担相关费用。至此,该案依法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