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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收买被拐儿童者首获刑 农民花6万买3岁男孩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大河网 张立勇带着书本、玩具,去看望回到父母身边的翔翔 记者 邓万里/摄 看到一个3岁男孩独自在路边哭,王某、马某夫妇二人把孩子抱回了家,随后以6万元的价格出售。 昨天,宜阳县法院分别判处王某、马某有期徒刑10年、8年,并分别处罚金6万元、5万元。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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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收买被拐儿童者首获刑农民花6万买3岁男孩

张立勇带着书本、玩具,去看望回到父母身边的翔翔 记者 邓万里/摄  

 

  看到一个3岁男孩独自在路边哭,王某、马某夫妇二人把孩子抱回了家,随后以6万元的价格出售。

  昨天,宜阳县法院分别判处王某、马某有期徒刑10年、8年,并分别处罚金6万元、5万元。买主杨某,也因收买被拐卖儿童获刑6个月。

  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说,这是河南首个判处收买被拐儿童者实刑的案件,是法治的进步。在打击拐卖的同时,也严厉打击买方,才能根治拐卖妇女儿童现象。

  回放

  3岁男孩被人抱走

  6万元卖给了一个农民

  翔翔快4岁了。父母都在厦门打工,他一直跟着爷爷奶奶,在老家宜阳县张午乡生活。

  以前,翔翔见到陌生人一点不害怕,可现在,即便有人给他最爱吃的糖,让他跟着坐车,他也会扭头就跑。

  翔翔的变化,源自一次意外。

  2012年11月13日下午3时许,因为爷爷要干活,他就被送到了奶奶和村里老人聊天的地方。爷爷刚走,翔翔就偷偷跟出来了。因为没追上爷爷,他站在路边哭了起来。

  这时,荥阳一对夫妇王某和马某,开车沿安虎线行经此处。看翔翔独自一人,妻子王某让丈夫马某停车,趁四周无人,把翔翔抱上车后带回家。

  11月22日,经熟人介绍,王某和马某将翔翔以6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伊川县农民杨某。夫妇二人分得3万元。

  2012年12月13日,宜阳县公安局侦破此案,将翔翔解救回家。

  审判

  拐卖者获刑10年

  收买者也被判刑

  昨天,宜阳县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法庭上,王某辩解称,当时以为翔翔是走失或被遗弃的孩子,抱他回家也是为了收养。两三天后,丈夫认为不能在家养着,才有卖孩子的想法。

  买翔翔的杨某称,中间人说孩子的父母离婚了,没人养。他并不知道孩子是被拐来的。“俺闺女生第一胎时做手术了,不能再生育。俺就是想帮闺女收养个孩子。”

  昨天,此案当庭宣判。法院审理认为,王某、马某趁无人将暂时脱离监管的翔翔抱走,属偷盗行为。之后又将孩子出卖,已构成拐卖儿童罪。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6万元;判处马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万元。

  此外,杨某在没核实清楚被拐儿童身份的情况下,仍以6万元的高价予以购买,应视为其明知该儿童系被拐儿童。法院以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6个月。

  对话

  把孩子带在身边打工,不敢再让父母带

  河南商报:你什么时候知道翔翔不见的?

  刘女士(翔翔妈妈):2012年11月13日晚上11点多,翔翔的姑姑打电话给我。第二天我就从厦门飞回来了,当时一直以为是被村里人领走了。

  河南商报:没有报警吗?

  高爱琴(翔翔奶奶):以为很快能找到,第二天上午才报警。他爹妈把他交给我,我没看好。要是春节前再找不到孩子,我就不活了。

  刘女士:我也没想到孩子会出事,但一直没想过放弃。别说一个月,就是一年、十年,我也会一直找下去。12月13日,村支书打电话,说让去公安局一趟,心想肯定是有希望了。到那儿就见到孩子了,给孩子买了新衣服,还买了一挂鞭炮放。

  河南商报:孩子现在有什么变化吗?家里有没有什么改变?

  刘女士:孩子到家后,一个星期没叫过妈妈。除了他爷爷,谁也不让抱。以前他喜欢吃糖,喜欢坐车,陌生人一说坐车,他就可欢实。现在我教他,千万不能听陌生人的话。你再试试,如果他不认识你,看他会不会跟你走?

  不能再让孩子离开我了。现在,我带着孩子在厦门干活,平时把他送到托儿所里。每个月挣的钱,只要够照顾孩子,让他平平安安就行。

  高爱琴:为了找孩子,家里租了两辆面包车,花了一两万元。他爷爷现在去打工了,要把这些钱挣回来。

  点评

  拐卖妇女儿童和行凶杀人性质一样恶劣

  昨天,省高院院长张立勇旁听了庭审。他说,河南每年审理近300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保护不好妇女儿童,是社会愚昧、野蛮、落后的表现。

  张立勇:有人认为拐卖妇女儿童没有行凶杀人等犯罪的性质恶劣,但现实中,有些人强迫拐骗来的妇女卖淫,有些人故意伤害拐卖来的儿童,令其乞讨、偷盗。有时甚至导致妇女儿童的家人因自责而自杀,这不仅给被害人带来巨大痛苦,还给一个家庭带来灭顶之灾,拐卖妇女儿童和行凶杀人的性质差不多。

  拐卖妇女儿童属于侵犯人权的恶性犯罪,必须严厉打击。如果不严打,说不定哪一天,我们自己的孩子就被人拐走了。对于首要分子、犯罪集团,一定要判重刑,情节特别恶劣的,要判死刑立即执行。

  打击拐卖+严打买方,才能根治拐卖妇女儿童现象

  庭审后,省高院召开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座谈会。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为何屡禁不止的问题,张立勇做出了回应。

  张立勇:这关键在于买方市场需求旺盛,但目前对此不够重视,认为“拐卖有罪,收买无罪”。甚至,很多人觉得收买方大多是需要孩子的农民家庭,要原谅这种行为。正是这种纵容,激发了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

  该案是河南首个判处收买被拐儿童者实刑的案件,是法治的进步。打击拐卖的同时,也严厉打击买方,两头并举,才能根治拐卖妇女儿童的现象。今后,河南法院系统将加大对收买妇女儿童的打击力度,从源头开始下重拳。

  有特殊情况、需要领养孩子的家庭,要提高法制观念,按照目前的法律程序合法收养。

  相关新闻

  父亲卖亲生儿子

  获刑5年

  昨天,郑州铁路运输法院通报,伙同他人贩卖自己亲生儿子的山西长治县农民覃某,被该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覃某一直在长治当地的煤矿挖煤,妻子是个智障患者。

  他说,因为家境窘迫,且家里已经有了两个男孩,在妻子怀孕时,他就找到在同一座煤矿打工的被告人杨某,让其帮忙寻找买主,以便孩子出生后能卖掉。

  2012年7月10日,妻子产下一男婴,杨某联系到被告人姚某,姚又联系到山东枣庄的买主向某,商定以2.7万元的价格,将男婴卖给向某。

  2012年7月31日,覃某、杨某、姚某以及参与贩运男婴的秦某,在向枣庄贩运男婴途经郑州火车站时,被巡视的郑州车站公安段民警抓获。庭审中,覃某供认,2006年,他曾以4000元的低价,将自己刚出生的女儿卖给他人。

  法院审理认为,覃某、姚某、杨某、秦某的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量刑情节,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2年6个月、2年6个月、2年并处罚金。河南商报记者赵强

  (为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责任编辑:介子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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