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社会经纬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某网站播放公共场所视频 你的吃相或正在直播(图)(3)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 【编辑:王硕】
发布时间:2015-09-09
摘要:法晚记者多方采访后发现,这些商家都知晓自家视频开通了直播功能,并承认系自行开通,主要是为了随时了解店内情况,外加对外宣传,但在开通之后,均未向顾客说明直播可能会被上传至网络,并没有意识到可能侵犯他人

  法晚记者多方采访后发现,这些商家都知晓自家视频开通了直播功能,并承认系自行开通,主要是为了随时了解店内情况,外加对外宣传,但在开通之后,均未向顾客说明直播可能会被上传至网络,并没有意识到可能侵犯他人隐私,今后完全可以关闭直播功能,只做个人使用。

  截至记者发稿时,上述商家中已有两家关闭了直播功能。

  公司回应 网络摄像头厂商称未与“俺瞧瞧”合作

  而“俺瞧瞧”网站上的视频是从何而来的呢?据该公司的客服称,网站上的链接全部是转载的,主要来自360水滴直播和百度耳目直播。这些视频网站已经审核过,不存不健康内容。如果市民对某些视频不满,可以联系网站进行删除。

  据360智能摄像机和水滴直播的工作人员介绍,网络摄像头的默认设置是个人使用,不存在擅自上传用户信息的情况,同时会对上传的内容进行审核,对商家在宣传自己时涉及到的隐私问题,公司尚不能过多干涉。360公司也未曾将视频源授予“俺瞧瞧”,并表示将进一步了解此事。

  百度耳目直播的工作人员称,百度云直播与“俺瞧瞧”无合作关系,也不存在授权关系。用户在使用支持百度云直播功能的相关设备时,系统默认设置直播模式为私密,不会对外公开直播。为了防止用户误操作,即使用户将其手动设置为公开,也需要经过百度云直播的后台审核才会将相关直播显示在网站上。

  律师说法 涉及侵犯肖像权 消费者可索赔

  对此现象,北京高通律师事务所郑洪涛律师指出,商家未经顾客同意就将对方的图像、声音上传至网络,涉嫌侵犯顾客的肖像权。侵犯肖像权是指以盈利为目的,未经他人许可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法律对使用他人声音没有具体规定,可以比照肖像权予以处理。顾客可以要求商家停止这种侵权行为,并索取一定赔偿。(记者 徐琨尧)

责任编辑: 【编辑:王硕】

频道精选

最火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