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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任重道远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05
摘要:司法改革任重道远

  司法改革的推进工作已经快一年了,其中最引人注目也最受广大法官热议的当属法官员额制的实施。其所以受到法官的关注和热议,是因为究竟谁能成为改革后的法官,谁将退出法官队伍,一切都还是未知,一切都还没有参照标准,自然就免不了议论、推测和猜测。

  实行法官员额制这是硬目标,也只有实现了这个目标,才能达到司法改革的目的。但硬目标可以软操作。从上海、广东公开的改革举措中可以看出,虽然有六成以上的法官最终要退出法官序列,但这有一个过渡过程,不是一下子就能到位的事。也就是说,改革的力度与人们所能承受的限度有一个平衡点,广东是用5年的过渡期。大概也就是50年代出生的法官在这个期间都将陆续退休;此外,法官法的修改也会进一步提高法官的任职年龄,这样一些法官会因法定事由而转岗;还有在这期间也将会有部分法官因为种种原因而退出法官队伍,这样看来,法官员额制之推行不会对现有法官队伍产生大的冲击和震动,所以大可不必对此忧心忡忡。

  今天的司法改革,由于是顶层设计,其力度和成功是可以肯定的,司法体制和机制的改变也是前所未有的,新体制和机制也必将更加适合司法的独立和确保实现司法公正目标,对此可以抱乐观态度。

  好体制,还需人努力。实事求是地讲,今天的司法工作,基本上保证了司法公正的实现,法官所办的案件也是守住了法律的底线,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也是能够维护社会稳定的(这些年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繁荣稳定,司法功不可没,这个必须要给予客观公道地评价)。司法改革后,人还是这些人,办案的法官还是这些法官,案件的处理结果也不会与以前有啥大的根本不同。短时间内也不会让社会和老百姓对司法和法官有“耳目一新”的感觉。人们对司法的信任将是一个日积月累的渐进过程,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对目前法官来讲,司法专业能力不是主要问题,主要问题是法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与人们期待之间的矛盾。我们现在主要存在的“六难三案”问题,没有一个是专业能力上的问题,出现的冤假错案也不是因为专业能力不足造成的。而在短时间内,也不大可能从根本上杜绝司法腐败和官僚作风、衙门习气,特别是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后,会不会助长某些法官的恣意与专横?在当前整个社会道德水准下滑、诚信不足,群众对执法机关缺乏信任、社会普遍存在“仇官、仇警”的情况下,改革后的法院和法官也不可能会是“一枝独秀”。法院不是社会中的孤岛,法官也不是“鲁滨逊”,无论是从法院自身来看还是法院所面临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生态来讲,都不会在短期内有大的改变的前提下,很难期待改革后的司法会在短期内会赢得社会的普遍尊重,司法公信力和权威会有一个大的转变,甚至很有可能会在一度时期里出现进一步恶化的可能性。

  司法改革的成效需要几代人的筚路蓝缕和不懈努力,绝不会是毕其功于一役的事,盲目的乐观和悲观都是不可取的,改革目标的实现注定会是一个艰辛、甚至是反复的过程。改革后实行的人员分类管理、案件责任制、人财物省级以下统管等制度,也需要一个磨合、适应和逐步完善的过程,一些问题解决了,还会有新的问题出现。所以,改革一定是循序渐进的过程,既要积极进取又要扎实稳妥,所有急功近利的举措和追求立竿见影的措施都不是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今天的改革都是在啃“硬骨头”,只有“悠着点”才不会“崩断牙齿”。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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