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军港看来,无法进行物业合同备案是无法大修电梯的“死结”。该小区第二届业委会顾问张先生表示,今年3月,在业委会还有4年到期时被中仓街道改选。第二届业委会在今年7月份通过业主大会授权与军港助业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 通州区住建委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该物业公司发生了多起业主信访事件。为了充分保障业主权益,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向市住建委进行了备案请示,并未得到市住建委回复,所以暂时未对该企业进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在物业管理专家童超看来,严格意义上说,街道等部门有对业委会起到监督指导的作用。相关部门应该尊重广大业主的共同意见,并非是所有业主的意见。只要是符合程序与规定,个别业主的建议可进行参考与修改,但是个别业主的反对是无效反对。同时,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与物业纠纷没有必然联系。 童超认为,电梯的主体是物业公司或业委会,但在现实中一般多为物业公司。正常大修一部电梯的手续需要质监局的检测报告,证明电梯存在安全问题,需要进行大修。而后进行招标选择维修单位,在准备好相关材料后,至区县房管科报批。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则是重中之重,如果没有此备案,其他材料便失去意义。一切材料齐备后,公共维修基金管理部门才会根据公共维修基金钥匙盘中的业主信息等内容进行拨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