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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水务厅原厅长受贿287万 退赃自首已晚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0-18
摘要:海南省水务厅原厅长受贿287万 退赃自首已晚
  海南省水务厅厅长李洪波利用职务便利插手水利工程,非法收受承建商钱财287.9万余元——

  水务厅长栽倒在临近退休之前

  2015年9月18日,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海南省水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李洪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水利工程承建商财物共计287.9万余元。2016年9月5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作出判决:以被告人李洪波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0万元。

  结交老板

  要钱要车要房

  2008年4月,李洪波出任水务厅厅长之后,结识了一个叫谢雄代的老板,此人是海南雄大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他与谢雄代来往密切,经常在一起吃饭、打牌、聊天。谢多次提出让李给他安排水务工程做。

  5月中旬的一天晚上,李洪波与谢老板在酒店吃喝时,李洪波将定安县污水处理厂项目正在招标的相关信息透露给谢雄代,并让谢参加投标。

  几天后,二人见面,谢雄代从车上拿出一个黑色袋子放到李洪波车上,说是点茶叶。回到家里,李洪波打开袋子一看里面是20万元现金。后来,他将10万元给了他的父亲,余下10万元用于平时个人消费。

  2008年7月中旬的一天,李洪波得知乐东县污水处理厂项目要招标。他便给时任乐东县水务局局长黄清永打电话,毫无顾忌地说,有个叫谢雄代的老板很有实力,在正常招标的前提下,要关照谢老板。当日,谢雄代驱车赶到乐东,找到县水务局长黄清永,谈妥后安排其小舅子谭某找挂靠的建筑公司参加投标,并顺利中标。

  后来,谢雄代以其公司挂靠的海南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中标了儋州市污水处理厂合同造价分别为1400多万元和3600多万元的项目工程。先后两项水务工程中标,全靠李厅长鼎力相助,谢雄代首先想到的是兑现感谢李厅长的承诺。一天,谢雄代从车上拿下一个袋子送给了李洪波,李洪波回家一看,是整整25万元百元现钞。

  2009年春节刚过,李洪波与谢老板饭后聊天时,提到清明节回儋州老家扫墓的事,李说,“要是有一辆皮卡车拉货就好了。”“小事一桩,这事我办。”谢雄代说。

  不久,谢打电话告诉李洪波说,皮卡车已经准备好,李厅长派人来取吧。李洪波让其胞弟李洪潮去把一辆价值11.2万元的日产尼桑轻型货车开了回去。

  李洪波在与谢老板长期交往中发现,谢雄代不仅是海南雄大投资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还是一个财力雄厚的房地产开发商。他得知了谢雄代开发的海口市兴丹路书香门第住宅小区已开盘的信息。

  2009年6月初的一天,他向谢提出,想买两套书香门第住宅小区的房子,谢迫于李洪波的权威,无奈答应了。谢雄代心似明镜,与其说是买房,不如说是要房更为确切。但无论如何也不能得罪厅长大人,无论如何也得满足李洪波要两套房的要求。

  案发后,据李洪波供认,谢雄代把两套房子的钥匙交给他后,从没有催他交购房款,事实上谢雄代是把两套房子送给他了。最终,法院认定两套房产总价格为201.7197万元。

  插手招标

  两次受贿30万

  案卷资料显示:在李洪波受贿案中,有两次也是李洪波帮两个工程承建商中标水务工程,而分别收受15万元好处费。

  2007年3月,李洪波刚任海南省水务厅厅长后,工程承建商古富雄找到他,请求帮忙为自己承揽水务系统的工程项目,李洪波满口答应。

  2008年7月下旬,儋州市东成地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招标前,李洪波向儋州市水务局领导打招呼后,让工程承建商古富雄报名参加这个项目的投标。之后,古富雄挂靠的海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中标。“2011年春节前的一天,因为我的老父亲到了癌症晚期,急需要钱做手术,我便让古富雄送给我15万元。因为我帮过他,他没有推辞,很快给我送来了15万元。”李洪波在法庭上说。

  第二次是,2007年5月,工程承建商谢赞远得知乐东县望楼河下游海口段防洪工程项目准备招标的消息后,四处托人找到了李洪波帮忙说话,李洪波表示同意,并让他去找乐东县水务局黄局长。在黄局长与评标专家沟通点拨后,最终,谢赞远挂靠的江西临川建筑安装总公司中标了合同价为370万元的工程项目。

  事情办得如此顺利,后来谢赞远得知,是李洪波厅长提早与黄局长打了招呼。谢赞远筹备了15万元现金,驱车来到海口市李洪波家附近,将15万元送给等候在那里的李洪波。“不好意思,我只顾着忙工程,竟忘了及时答谢您了。”“做人有心就好。”李洪波淡淡地说了一句,将钱放进车里,便匆匆离去。

  东窗事发

  投案退赃悔已晚

  2015年3月23日,在得知谢雄代被检察机关查处后,李洪波非常担心,他先后将剩余的赃款、两套房产、一辆货车主动退还或上缴廉政账户。李洪波惶恐了一阵子后,还是进入了理性的思索,最终,他选择了投案自首

  2015年5月4日上午,李洪波来到海南省检察院投案。25日,他退出了赃款25万元。经指定管辖,此案由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立案侦查。办案人员历经4个月的艰苦侦查,反复核实固定相关证据,很快侦查终结。2015年9月8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5年11月20日上午8时许,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审判厅已是座无虚席。8时30分,法槌敲响,旁听席上所有人的目光紧盯一位头发有些稀疏,穿着淡蓝色衬衫、深色长裤的男子缓步走上被告人席。他目光与旁听席上的亲友短暂交接,却不忍多看。这名男子就是59岁的海南省水务厅原厅长李洪波。

  “我工作了40多年,却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和信任,犯了不应该犯的错误,教训无比深刻……”李洪波说,他知道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为此,他主动投案自首,希望法庭能给他一个机会,让他改过自新,重新为社会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李洪波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提起了自己的八旬母亲,几度哽咽。他说,“我本想工作了一辈子,整天忙忙碌碌,很少与母亲团聚,退休后,和母亲、家人欢聚一堂,但这一切,都成为梦想……”他在法庭上的一番话,让旁听席上许多人不禁落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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