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综合判例

旗下栏目: 刑事判例案例 民事判例案例 行政判例案例 知识产权判决书 综合判例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

李全亮抢劫一案不予减刑刑事决定书

来源:未知 作者:海舟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5-28
摘要: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决定书 (2014)焦审监二刑执字第170号 河南省焦作监狱: 你单位提请的罪犯李全亮减刑建议书收悉。经审理认为,罪犯李全亮不符合减刑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决定不予减刑。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决定书
(2014)焦审监二刑执字第170号

河南省焦作监狱:

你单位提请的罪犯李全亮减刑建议书收悉。经审理认为,罪犯李全亮不符合减刑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决定不予减刑。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海舟

上一篇:何某某与乔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