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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要承载法规而行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胡勇俊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2-27
摘要:共享单车要承载法规而行
  最近,共享单车颇受福建省福州市民的欢迎。可日前,记者在福州街头走访发现,有不少未满12周岁的儿童骑共享单车出行,存在安全隐患。而根据法规,在国内,骑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共享单车因便捷、环保、倡导共享等优势,在入驻城市后,改变了很多人的出行方式,成为城市中一抹流动的风景线。然而,在享受便利低碳出行的同时,一些违规违法使用的行为也随之出现,成为共享经济中不和谐的音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禁止12岁以下的少年、儿童驾驶自行车上路。街头屡次出现儿童骑共享单车的违规现象出现,暴露出了诸多方面的管理问题。

  从共享单车的平台来说,存在着监管的漏洞。虽然目前的共享单车APP都要求进行身份证实名认证、缴纳一定数额的押金,且明确要求了用户必须符合法定骑行上路年纪方可使用,但是在实际运用中,还存在认手机不认人的审查漏洞、线下巡查不到位等问题,让一些未满12周岁的人蒙混过关,成为街头共享一族,给交通安全埋下隐患。

  共享单车不但需要文明守护做保证,更需要承载法律而行打基础。对于每一位市民来说,把遵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放在首位,其带来的不单是道路交通安全顺畅,更是一个人身安全和家庭稳定、社会和谐的保证。享受共享单车便利,营造安全和谐交通,是每一位市民的期盼,也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营造。

责任编辑:胡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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