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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改革、司法公开白皮书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曹雅静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2-28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改革、司法公开白皮书
  2月2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2013-2016)》《中国法院的司法公开(2013-2016)》(白皮书)。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胡仕浩出席会议,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玲主持会议。

  搭建“四梁八柱”改革主体框架

  据了解,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统筹谋划、稳慎论证,不断向中心聚焦、向深处发力,全年共发布43个改革文件。截至目前,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抓总的18项改革任务,已完成17项。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提出的65项改革举措,已全面推开60项,余下5项均在试点基础上有实质性进展。

  从广度上看,司法责任制改革正在全国法院铺开,全国已有28个高级法院(含兵团分院)、363个中级法院、2644个基层法院完成员额法官选任工作,共产生入额法官105433名。从深度上看,司法公开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最高人民法院已建成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庭审公开四大司法公开平台。其中,中国裁判文书网现已公开裁判文书超过2600万篇,网站访问量突破55亿次,用户覆盖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全球最大的司法文书公开平台。从速度上看,各项改革均呈现出蹄疾而步稳的态势,最高人民法院设立重庆、西安、南京、郑州4个巡回法庭,到巡回法庭挂牌办公,前后仅用了不到两个月时间。从力度上看,全国各级法院有破有立,确立全国一盘棋的大局观。从配套上看,立案登记制、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等改革向纵深推进。

  牵住司法责任制“牛鼻子”

  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牢牢抓住主要矛盾,打通关键节点,才能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推进。

  李少平指出,司法责任制改革就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一年来,司法责任制改革已在全国法院全面推开,试点法院普遍实行新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实现了“审判者裁判,裁判者负责”。试点之初存在的部分问题,已逐步得到纠正和解决。

  李少平表示,通过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法院普遍实现了“四个改变”。一是改变了过去院庭长批案不审案的情况,院庭长办案形成常态机制。二是改变了过去法官大包大揽的工作模式,优化了司法人力资源配置。试点法院组建新型审判团队,通过科学分工、有效协作,减轻法官非审判事务,法官人均结案数较改革前明显提升。三是改变了过去层层审批的模式,大大提升了审判效率。四是改变了过去盯人盯案的传统审判管理机制,逐步向全院全员全过程的信息化审判管理监督机制转变,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在统一法律适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多元解纷走出新路子

  随着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矛盾纠纷风险增多,各类案件仍保持大幅攀升态势。2016年,全国法院受理案件达2305.6万件,同比增长18.1%。

  李少平说,面对严峻的人案矛盾,不能光靠加人增编的“添油战术”,必须借助改革创新思维,一方面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挖掘内部潜力;一方面依靠各地党委政府,依托社会各方力量,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方面。全国法院共设置2338个诉调对接中心。司法资源优化配置方面,全国已有419家法院开通在线调解平台,拥有2390名在线调解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方面,截至2016年底,全国法院建立特邀调解组织近2万个,吸纳特邀调解员6万多人,接受法院委派调解和委托调解案件101万件,调解成功53.8万件。通过特邀调解分流的案件,约占一审民商事案件总数10%以上。

  纠正冤错案数量创新高

  2016年,全国法院新纠正重大冤假错案11件17人,数量达到历史新高。2013年至2016年,各级法院依法宣告3718名被告人无罪,依法保障无罪者不受追究。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制定发布了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坚决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诉讼原则,推动确立审判在刑事诉讼中的中心地位和决定性作用,大力推进庭审实质化,从源头上防范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违法行为,确保裁判经得起法律检验。人民法院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并不排斥对于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案件适度减少司法资源投入,适当简化审判程序。2016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北京等18个城市正式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试点,有效防止了轻微刑事案件被告人超期羁押和“关多久、判多久”的现象。

  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始终是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前行的目标和方向。2016年,人民法院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思想,通过锐意改革创新,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

  李少平向与会者介绍了这些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一是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2016年,全国法院登记立案1630.29万件,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5%。各地普遍简化立案程序,依托信息化手段,完善网上立案平台,探索推行跨域立案,提升立案工作效率和便民程度。二是推进司法救助机制改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国家司法救助统一处理机制,从“因访救助”过度到“因案救助”。三是推进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改革。2016年,全国法院依法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43件,审结“腾格里沙漠污染案”等重大案件11起,有力维护环境正义,保障绿色发展。

  多措并举,力破“执行难”

  一年来,人民法院找准了“执行难”问题症结,精准发力,猛药治疴,通过完善网络查控系统、联合信用惩戒系统、执行信息公开系统,有效解决了“财产难查找、失信难惩戒、信息难公开”等难题。

  在完善失信惩戒机制方面,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报请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由中办、国办联合发文,规定了11类37项惩戒措施,使“老赖”寸步难行、无处遁形。截至目前,全国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673万例,限制615万人次购买机票、222万人次购买动车、高铁票,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各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7.1万余人次,基本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在探索审执分离改革方面,在人民法院内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强化全国四级法院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提高执行实施效率。在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完善执行公开方面,最高法院出台网络司法拍卖司法解释,通过社会化评审,公布5家网络拍卖平台供当事人选择,破解执行财产处置过程不透明、不规范、变现难问题。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份1600余家法院入驻网上司法拍卖平台,共计网拍32万余次,拍卖标的物15万余件,成交额1900多亿元,平均成交率达到89%,溢价率达到42%,为当事人节省佣金42亿元。

责任编辑:曹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