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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满与骨感,你喜欢哪一种?_山如眉黛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山如眉黛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03
摘要:上当了吧?以为我是在说女人吧?其实我是想说说离婚判决书。 前些天,网上盛传了一份重庆巴南市人民法院(2016)渝0113民初404号离婚判决书,文书中文艺范与人文关怀扑面而来,气息清新而丰富。但要问其好与坏,就像就任何一件事,征求别人意见时一样,如

    上当了吧?以为我是在说女人吧?其实我是想说说离婚判决书。

    前些天,网上盛传了一份重庆巴南市人民法院(2016)渝0113民初404号离婚判决书,文书中文艺范与人文关怀扑面而来,气息清新而丰富。但要问其好与坏,就像就任何一件事,征求别人意见时一样,如果问一个人,会得到一种答案,要问许多人,肯定有五花八门的各类答案。对此文书的反应亦如此。

    法院系统中也有许许多多热爱文学的人,如果将每一份离婚判决都加以润色,引经据典,肯定会精彩纷呈,判决文书集锦会被当作小说和散文一样印刷出版并被抢购一空。每一份文书就是一部小说,就是一种人生,真实而有说服力,篇篇是来源于生活且高于生活的鲜活而灵动的乐章。

    可现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记得我单位新办案的女同事在不准离婚的判决书中写过一句“爱情是神圣的”,领导审批时给重重划掉,批评一句:你这是写小说那?!有的法官刚上班时曾在文书上写几句法官寄语,也被领导改掉。不是领导不文艺,而是知道话多必有失,完全在法律框架内,能解决问题就行了,多说无益,那些文艺和关怀就放到调解时说了吧。

    别说是款款绵绵柔声细语式劝诫,会让人们反应不同了,即使是法律条文附页,还有当事人提提意见呢。为了当事人查找便利,我曾在文书后附上法条及解释内容,但不标注页码,有的当事人说:你的判决书五页,怎么还多了一页?我说:是为让你看得明白和方便,你要有意见,我收回吧。他又迭迭地说:你发给我了,不能收回了!

    那么离婚判决书,到底是丰满好还是骨感好?冷冰冰一堆法律术语好还是沁人心脾如诗如歌的劝导多些好?

   大家先感受一下莫高窟出土的最美“放妻书",摘录部分内容如下:

   凡为夫妻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夫妇。夫妻相对,恰似鸳鸯,双飞并膝,花颜共坐;两德之美,恩爱极重,二体一心。

    三载结缘,则夫妇相和;三年有怨,则来仇隙。若结缘不合,想是前世怨家。反目生怨,故来相对。妻则一言数口,夫则反目生嫌。似猫鼠相憎,如狼羊一处。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以求一别,物色书之,各还本道。

    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弄影庭前,美效琴瑟合韵之态。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此放妻书是不是充满情意显得凄美?但对被休之人来说,不知会如何想,也许以为是解脱了,也许更加肝肠寸断吧?再关怀再有情不也是休了吗?你才气逼人,怜香惜玉又与我何干?

    再来看看重庆这份判决书中如诗般的说理部分:

    婚姻本就是平凡平淡的,经不起任何一方的不安分折腾。时间是一杯毒药,足以冲淡任何浓情蜜意。幸福婚姻的原因自有万千,不幸婚姻的理由只有一个,许多人都做了岁月的奴,匆匆的跟在时光背后,迷失了自我,岂不知夫妻白头偕老、相敬如宾,守着一段冷暖交织的光阴慢慢变老,亦是幸福。

    看起来是不是也很美?也许当事人只看结果而忽视了内容。法律是冷冰冰的,法律规定了婚姻以感情为基础,而这感情的有无却交给夫妻之外的法官来判定。这位法官是刚任助理法官不久的年轻人,可能觉得武断判不离太冷吧,加了以上温暖的句子。

    判决离婚的文书,只有一句响当当冷嗖嗖的“感情确已破裂”,就足以涤净多少海誓山盟花前月下郞情妾意你侬我侬了。而对判决不准离婚的,同仁们总是苦口婆心,在重重矛盾和怨气忿恨里搜索残存的可将婚姻延续下去的蛛丝马迹。

   来欣赏下颇有文艺情怀的女同行写的这样的判不离婚的判决书,“本院认为,男人对于女人来讲,累的时候有个肩膀依靠,有困难的时候挡在前面,有一丝温暖,有一份关情足矣,爱一个人就要做到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法国思想家泰思说:“相互研究三周,相爱三个月,吵架三年,彼此忍耐三十年,这就是婚姻”,再恩爱的夫妻也会有发生争吵的时候。原告××作为丈夫更应该体谅和爱护妻子××,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被告虽然婚后在共同生活过程中因家庭生活琐事发生矛盾,但是双方的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

再为大家奉上这位女同仁的另一份判决书

丰满与骨感,你喜欢哪一种?_山如眉黛


美国法院的判决有引用孔子的话“婚姻是政体的根基”了,我国的民事判决书中也有引用圣经里的“弟兄眼中刺,自己眼中梁”那段话的了。而司改后,由法官自己做主出具的法律文书内容也越来越丰富了,真可谓是用心良苦。不过,美国法官的权威谁敢挑战?多说一个字,就会判你藐视法庭罪,而中国法官,谁都可以对其横挑鼻子竖挑眼。所以还是慎之又慎为妙。

于当事人之外的观赏者来说,希望法院对文书的管理能越来越多地让法官自己作主,以期出现更多有美感有哲理的创新判决书。但,于我自己来说,还是按文书的“八股文”作法来写比较妥当。那些文学情怀用到业余时间推送到微信公众号上就行了,呵呵。

     还是那句俗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责任编辑:山如眉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