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为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签订行为,有效防范各类法律和经济风险,确保合同全面履行,近日,温州市出台《关于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温政办〔2013〕122号),并将于10月1日开始实施。 该《意见》明确了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范围:全市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实施公共管理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和经济活动中,作为一方当事人所签订的涉及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利用的合同。《意见》从合同签订、履行、管理、责任等方面,对全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规范。《意见》的出台,加强了对行政机关合同的管理,同时优化了温州市发展软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