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已于2012年11月26日经市政府第1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文将于近期公布。 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具体包括公共场所健身娱乐活动噪声、装修噪声、商业经营活动噪声等多种类型。近年来,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有效防治社会生活噪声,维护良好的声环境,《办法》对公园等公共场所健身娱乐活动噪声、住宅小区公用设施噪声、装修噪声、车辆防盗报警装置噪声等方面作出了较为全面的规范。(上海市政府法制办撰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