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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记名彩票被夺案两年未破 失主疑中百万大奖诉至法院求确权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法制日报——法制网 庭审目击 时间:2013年7月5日 星期五 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目击者:法制网记者李光明 “中了多少?”“100万元。”还没来得及仔细看中奖号码,帮忙刮奖的陌生男子突然将彩票抢走,消失的无影无踪。发生在两年前的这一幕,让
法制日报——法制网


    庭审目击

    时间:2013年7月5日 星期五

    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目击者:法制网记者李光明

    “中了多少?”“100万元。”还没来得及仔细看中奖号码,帮忙刮奖的陌生男子突然将彩票抢走,消失的无影无踪。发生在两年前的这一幕,让彩民胡某始终不能忘怀。奔走至今,胡某不仅无法寻回彩票,还“倒贴”了不少钱。

    为了顺利领取奖金,胡某向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安徽省体彩中心确认彩票权属。今天下午,包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2011年3月19日,回阜阳探亲的胡某在当地一家彩票店内,花320元购买了16张由安徽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出售的“点石成金”即开型彩票,前15张彩票均未中奖。当刮到最后一张时,胡某发现自己中奖了,但具体中奖金额还没刮出来。

    “因为手气太背,我就让老板娘帮忙刮下金额。这时候进来一个年轻人,看到了已经刮开的彩票就说他才中的奖,手气好,让他来刮。”胡某说。

    但刮开之后,这名男子并没有把彩票归还胡某,而是拿着彩票立刻转身就走。此时,还没弄清情况的胡某也没有阻拦。

      “我想拿走就算了,中点小奖全当给小孩发压岁钱了。”胡某说。可是,站在一旁看男子刮奖的老板娘急了,她告诉胡某可能是中了100万元。在老板娘的协助下,胡先生向当地警方报了案。该案随后被移送颖泉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并于同年6月21日正式立为刑事案件。2011年12月,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对该票号的彩票进行系统锁定。截至目前为止,无人持票兑奖,公安机关也尚未破获此案。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胡某很担心若是案件不破,过了兑奖日期,这巨额奖金就打了水漂。于是,他四处求助公安局、体彩中心寻找彩票。在公安局颖泉分局的联系下,国家体育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在书面答复中建议胡某采用法律程序取得司法机关最终生效的证明权属文件。

    在庭审中,胡某请求法院确认这张被抢彩票为自己所有。但被告安徽省体彩管理中心代理律师认为,无论是从案由、程序以及事实依据来说,原告的诉求都是不成立的,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求。

    “原告的彩票被抢,应当把侵权人,即彩票实际占有者列为被告。安徽省体彩中心只负责彩票的发行、销售和兑奖,与原告是买卖合同关系,不是侵权人。”被告代理律师说。

    该律师还指出,彩票店老板娘向公安机关已经说明,她只看到很多零,并不能确定彩票中奖。而且在案发时,除了彩票店老板娘、胡某和抢彩票的年轻人目击全过程,没有其他人可以作证。

    原告代理律师则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在于确认彩票所有权,所以被告不一定要是侵权人。至于是否中奖以及中奖数额,并非本案焦点。

    据了解,该票号的彩票所在批次初步预计于2015年12月停止销售。若是在此之前,无人持该票号兑奖,等彩票下市后,体彩中心可确认该票号中奖金额。

责任编辑:介子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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