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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官职业保障暖暖的

来源: 人民法院报 作者:苏明龙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18
摘要:减轻法官办案压力,提高法官待遇,保障法官职业前景,给法官足够安全感,稳住法官队伍,才是防止人才流失的根本之道。第一,构建良好的法官职业发展平台。第二,构建保障法官薪酬制度。第三,赋予法官职业风险的豁免。第四,建立法官身体健康与心理健康的

  减轻法官办案压力,提高法官待遇,保障法官职业前景,给法官足够安全感,稳住法官队伍,才是防止人才流失的根本之道。第一,构建良好的法官职业发展平台。第二,构建保障法官薪酬制度。第三,赋予法官职业风险的豁免。第四,建立法官身体健康与心理健康的动态监测系统。

  近年来,我国各省市法院存在不同程度法官人才流失的现象,法官数量的减少表面上看,可以通过招录新的人员来弥补,但是一位优秀法官的培养需要时间和经验,法官人才流失必将对法官的新老交替、业务传承和精神风貌造成深远影响。

  减轻法官办案压力,提高法官待遇,保障法官职业前景,给法官足够安全感,稳住法官队伍,才是防止法官人才流失的根本之道。

  第一,构建良好的法官职业发展平台。构建平台首要的是解决法官职级,保障基层法院干警的升职空间。根据法官的品行、专业、工作年限和办案数量等条件完善法官职称晋级制度,设立专门的法官等级晋升考评委员会对法官晋升进行考评。保障法官晋级要打通四级法院的选拔渠道,下级法院的优秀法官可以经过法定程序选拔到上级法院任职,为各级各类法官成长提供晋升平台,激发基层法官的工作热情。其次测算各地区法官平均办案数,根据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和案件的难易程度合理分配各业务庭的法官数量,平衡法官之间巨大的案件数量悬殊差距。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相应增加法院员额编制,扩大法官助理的数量,把法官从事务性的工作中解脱出来,提高法官的办案质量和效率。

  第二,构建保障法官薪酬制度。法官的薪资报酬问题事关法官的独立性。要确保法官严格依法裁判、不屈从于外界意志,就必须保证法官收入的相对丰厚稳定。除了教育、引导法官忠诚于宪法和法律,更应切实解决包括薪资待遇在内的身份保障问题。香港大律师公会大陆委员会委员张耀良在中国政法大学的演讲中说,香港高等法院法官一个月的工资,相当于北京市高级法院法官数倍的工资。法官是热爱这份职业的,但是同时他们也要承担作为人父、人母、人子、人女的责任,很多法官承担高负荷的工作,无法兼顾家庭,应该得到生活的经济保障。要求所有法官能够固守清贫、在为生计奔波的同时公正高效地行使国家审判权,无疑是不利于法官队伍的可持续发展的。因此实行职业化法官工资,使法官工资高于同等级别的行政干部工资是非常有必要的。

  第三,赋予法官职业风险的豁免。法官的职业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冲突带来的风险;二是,质量与效率难以兼顾出现错案将面临处罚的风险;三是,当事人的期待与判决结果冲突产生的风险。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捍卫者,法官如果自身安全都难以保障,又谈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大量矛盾纠纷未经过必要的过滤就直接涌入法院,案多人少,法院只能穷于应付,案件的审判质量难以得到提高,客观上看,法院和法官并不是无所不能,而公众对法院的期望值过高,一旦出现细微错误就可能被人抓住不放。对此,首先要给法院一个准确的定位,法院是社会纠纷解决的最后一道防线,不能无限放大法院的能量。其次,要从立法上保障法官职业责任风险的豁免。最后,要从立法上保障法官的人身安全,刑罚上设立特殊罪名,对威胁法官人身安全的人员予以严惩。

  第四,建立法官身体健康与心理健康的动态监测系统。许多法官加班加点工作,生活规律被打破,患病拖延、忽视治疗。在巨大的办案压力下法官不得不超负荷工作,身心俱疲,身体严重透支,精神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基层法官身体与心理健康令人担忧,目前呈现出法官队伍亚健康人数多,患病人群年轻化、突发病症严重化的趋势。因此,应当建立起法官健康档案管理,确保落实每年定期全面健康检查的动态检测制度。健康检查不仅是身体健康检查,还应当包括心理健康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单位领导要积极安排患病法官合理减少工作量使其全身心投入治疗,鼓励法官积极接受治疗。定期聘请专业的心理咨询专家为法官开设一系列法官心理健康课程。每个基层法院都要聘请专职心理咨询专家定期驻点为法官排解心理问题。生命在于运动。基层法院应根据法院干警人数的实际需要开辟篮球场、乒乓球场、游泳馆等健身运动场所和器材,聘请专业的运动教练教授运动课程,为法官的身体锻炼提供相应的外部条件支持,让法官在业余时间能够放松身心、锻炼身体、劳逸结合、有张有弛,巩固身体健康。许多基层法院的老法官因为办案压力未休年假,故应严格落实法官年假休假制度,在保障法院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有计划地组织安排人员休假。

  法官的职业素养关系到案件的司法裁判和国家法治水平,那么法官就必然是要受过良好法律教育的社会精英团体。如果法官职业待遇不能足够吸引法律界的精英投身法官事业,将不利于甚至阻碍国家和社会的法治进程,故而司法改革应当将法官职业保障纳入到国家的法律制度、法治进程和法治文明中推进。

责任编辑:苏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