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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拟修法惩戒未成年人违法消费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陈睿哲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1-17
摘要:法制网驻首尔记者 单士磊 目前,韩国未成年人隐瞒年龄非法购买烟酒消费,事后却以此敲诈商户的案例不断增多。这种现象的发生与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食品卫生法》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有关,涉事未成年人常能借此钻法律的空子“成功”避险。 未成年人伪

法制网驻首尔记者 单士磊

目前,韩国未成年人隐瞒年龄非法购买烟酒消费,事后却以此敲诈商户的案例不断增多。这种现象的发生与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食品卫生法》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有关,涉事未成年人常能借此钻法律的空子“成功”避险。

未成年人伪造身份违法增多

韩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年龄未满19岁的青少年不准吸烟、喝酒,不准出入成人娱乐场所;同时,零售便利店或餐饮店也不允许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否则一经举报,未成年人只需接受批评教育,而便利店或餐饮店则要接受相应处罚。

据韩国媒体报道,近年来未成年人故意隐瞒真实身份到便利店购买香烟或者到餐饮店饮酒消费,经揭发举报,与零售业或餐饮店发生纠纷的案件不断增多。分析已往发生的众多案件,一类是一些未成年人故意装扮成成熟外表,在便利店或餐饮店服务人员检查身份信息疏忽的情况下蒙混过关,进行非法消费;另一种情况则是未成年人利用伪造的身份证件,冒充成年人堂而皇之地进行消费。但是这些未成年人在消费之后,巧妙利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则,向餐饮店老板亮明未成年人身份,以此要挟餐饮店,要么让其吃“霸王餐”、自认倒霉;要么揭发举报,令店主接受处罚。举报后,往往是未成年人接受批评教育,而餐饮店却要接受处罚,甚至关门整顿,遭受较大经济损失。。

韩国警察厅提供的资料显示:零售业(便利店和餐饮企业)因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而遭到举报的案件2013年为245起,2014年为210起,2015年截止到10月底已达117起。其中大部分案件中涉案未成年人均是利用伪造身份证件进行非法消费。

另据韩国警方相关人员介绍,目前韩国国内向未成年人伪造、售卖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的犯罪案件呈增长趋势。仅光州地区,因伪造证件而立案的案件2013年为58件,2014年为53件,而今年上半年已达到29件。

韩国警方表示,在互联网或社交网站上以5000韩元至2万韩元不等的价格比较容易购买到伪造的身份证件。而且伪造技术越来越高明,用肉眼很难辨别其真伪。特别是夜晚在零售店消费时,在灯光下更是以假乱真,零售店的服务人员即使认真检查,也很难辨别其真假。这增加了未成年人利用假身份证件进行二次犯罪的机会。

“在韩国,对于伪造公文证件犯罪者,将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购买、使用假冒证件者,则被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给予最高500万韩元的罚金。”韩国警察相关人员强调称。但是,大部分青少年却认识不到使用假冒身份证件与伪造公文证件同样属于重罪,这使得许多青少年在明知是伪造身份证件的情况下,仍然铤而走险进行非法消费,与伪造公文证件不法分子构成了共同犯罪。

许多诚信商家蒙冤无辜受罚

今年6月,京畿道的一家啤酒屋发生了一起典型的未成年人敲诈餐饮老板的案件。几名十几岁的未成年人混入啤酒店进行消费,结账时,酒店老板接到的不是钞票,却是未成年人的身份证件。几位未成年人胁迫酒店老板要不让他们不付费吃“霸王餐”,要不收钱但因向未成年人出售啤酒遭举报接受处罚,两者选择其一。该酒店老板不畏胁迫,执意报警处理该纠纷,但其结果是几位未成年人“获胜”,仅接受了批评教育,而酒店老板因向未成年人出售啤酒,必须接受停业整顿两个月的违规处罚,反而付出了比“赠送”几瓶啤酒更大的代价。

此纠纷主要缘于周末生意太忙,老板疏于检查未成年人的证件而触犯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因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一经举报,餐饮业老板将接受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最高2000万韩元处罚。同时,根据韩国现行《食品卫生法》,无论何种情形,只要发现餐饮业雇用未成年人或允许未成年人出入禁止未成年涉足的场所,业主将接受店面停业整顿1个月的处罚;如果故意欺骗未成年人并向其兜售酒类消费,一经查实,业主则必须接受2个月的行政处罚。

据韩国媒体报道,类似的案件时有发生。即使未成年人利用伪造的身份证件购买烟酒,待消费完付账时亮出真实的未成年人身份,胁迫零售业老板免单,报警后如果抓不到未成年人使用假冒身份证件的现行(即物证),零售业老板只能哑巴吃黄连,自认倒霉。甚至极个别的未成年人非法消费后不仅不给钱,反而要挟老板给其“封口费”,不给就举报,其行为更为恶劣。

鉴于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食品卫生法》中,未成年人不会接受处罚,罪责只有企业来承担的尴尬现实,许多老板明知未成年人非法要挟,但遇到该情况,只能自认倒霉,以私了尽快平息纠纷。如果执意依法处理,那么企业接受处罚后,在交纳罚金的同时,还要关门整顿,这期间的店铺租金、水电等杂费仍照常交纳,这等于间接宣判企业“死刑”。于是,一些零售业老板明知受到要挟,不得不做出破财免灾的无奈之举。

“如果说因生意忙,忽略了检查未成年人的证件,这是企业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如果不分青红皂白,都是企业承担责任,而且即使未成年人使用假冒证件,骗吃骗喝,仍然恶用规则来逃避处罚的话,这就是规章制度存在的漏洞,必须加以修改。”一位经历过要挟的餐饮业主向媒体大倒苦水。

另一位餐饮业主表示:“即使酒店昧着良心能多卖几瓶酒多挣一些钱,但由此会招致酒店停业整顿等巨大损失,相信没有哪个老板傻到故意向未成年人卖酒的地步。如果未成年人滥用规则吃‘霸王餐’的歪风邪气得不到遏制的话,今后将会愈演愈烈。”

但是,经手处理类似案件的警察却表达出无奈的观点。警察表示:“根据相关法律,零售业主和服务人员有义务在消费前核实顾客是否是未成年,如果没有如实执行,就是业主的过失,不得不依法处理。”

呼吁修法规制未成年人犯罪

对于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滥用规则强吃霸王餐的非法行为,许多零售业业主呼吁对于故意饮酒的未成年人也要给予应有的惩罚。该现象也逐步引起韩国政界、法律界的注意,于是一些议员提出修改弊案,规制未成年人犯罪,拯救诚信零售业主的主张。

韩国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所属新政治民主联合议员徐瑛教6月22日初次提出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食品卫生法》的议案,其核心内容为:针对未成年人利用伪造身份证件等非法手段故意欺骗零售业主的情况,即使查证业主已向未成年人出售了烟酒等既成事实,也要酌情减轻或免除业主罚金及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罚。

徐瑛教表示,过去因一些零售业主一心只想赚钱,利用各种手段教唆未成年人进行烟酒等有害商品消费,为保护少年儿童身心健康,遂制订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但是现在一些未成年人反而恶意利用规则,导致诚信零售业主蒙受损失。经调查了解,多数案例是因不良少年利用伪造身份证件,隐瞒年龄欺骗业主才导致向其出售烟酒的情况发生。如果不问原因,只对企业进行处罚,这就是现行法律的死角地带。而且如果向餐饮企业下达停业整顿1至2个月的行政处罚,等于变相宣判该企业“死刑”。这对于那些蒙冤受屈的诚信企业明显不公。

责任编辑:陈睿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