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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凡之父诉微博侵权索赔53.5万 北京法院已受理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陈睿哲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8-20
摘要:“湖南大众传媒学院影视艺术系系主任廖先生,与教务老师张女士通奸,张女士生下的儿子竟然是廖先生的孩子

“湖南大众传媒学院影视艺术系系主任廖先生,与教务老师张女士通奸,张女士生下的儿子竟然是廖先生的孩子!”8月14日一篇微博惹怒演员廖凡之父廖先生。他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要求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李先生立即采取屏蔽、断开链接等方式停止侵权,由李先生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费等共计53.5万元。今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廖先生认为,涉案博文内容“纯属无中生有、恶意捏造”。他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此文无疑将颠覆他在学生、学校以及社会大众心中的良好形象。李先生恶意抹黑,严重贬损了廖先生的声誉。加之廖先生之子廖凡是知名演员,更引致大量媒体及网络用户转载,给廖先生的形象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我因此受到了巨大的舆论攻击,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

之后廖先生委托律师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律师声明,要求李先生即刻删除涉嫌诽谤的一切不法信息,并公开赔礼道歉等,但未引起对方重视,涉案微博博文仍处于持续在线状态。

廖先生认为,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获知其经营的平台中有涉嫌侵权内容后,有义务对诽谤廖先生的不实内容第一时间作出处置,以避免侵权行为对廖先生损害的持续扩大。李先生作为涉案博文的发布者,利用互联网肆意捏造、传播虚假信息,对廖先生进行肆意的诽谤,导致公众对廖先生产生诸多误解,使得廖先生社会评价急剧降低,构成对廖先生的名誉权侵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林靖)

责任编辑:陈睿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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