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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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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宣培敏诉被告联通淮滨分公司、被告孙明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11
摘要:被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淮滨县分公司(以下简称联通淮滨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保亚,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朱建峰,系该公司工会主席。 委托代理人李淮,系河南文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孙明,男,汉族,1962年10月5日生,系该公司员工。住

被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淮滨分公司(以下简称联通淮滨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保亚,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朱建峰,系该公司工会主席。

委托代理人李淮,系河南文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孙明,男,汉族,1962年10月5日生,系该公司员工。住淮滨县。

原告宣培敏诉被告联通淮滨分公司、被告孙明生命权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原告宣培敏于2015年2月5日向本院提出诉讼,本院于同日作出受理决定。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4月10日、4月13日两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宣培敏及其诉讼代理人黄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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