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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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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申某某等二人故意伤害案一审刑事判决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13
摘要:4、证人周某甲证言,2013年10月某日晚11时30分许,我和董某某开车回濮阳县城顺长庆路走到铁邱路口,有一辆大车向东拐,顺着灯光我看到在铁邱路与长庆路交叉口东100米处路南有一辆黑色轿车,从后座位上下来一个人,

4、证人周某甲证言,2013年10月某日晚11时30分许,我和董某某开车回濮阳县城顺长庆路走到铁邱路口,有一辆大车向东拐,顺着灯光我看到在铁邱路与长庆路交叉口东100米处路南有一辆黑色轿车,从后座位上下来一个人,从正驾驶和副驾驶处下来两人,大车灯光过去后发生什么我也没有在意。在红绿灯西北角下面,有辆面包车,有个人从面包车位置跑到铁邱路东面黑色轿车的位置,这时从铁邱路西面过来一辆大车,凑着灯光看见从面包车跑过来的男子跺黑色轿车旁边躺在地上的男子头部两脚,后向面包车方向跑并且大声喊“快走”,另两个人也随着他跑,我们的车拐弯向西走了。一星期后我听周新锐说我村的周某某被打了,后周某某对我说了他在长庆路被打的事。开始周某某和两个人一起从一辆黑色轿车上下来,他们三个打没打架我没有在意,周某某怎么倒地的我不知道。从周某某下车到打架完毕,有十几秒的时间。

5、证人董某某证言,2013年10月7日晚11时许,我开车由北向南拉周某甲走到濮阳县长庆路与铁邱路交叉口处,周某甲对我说有人打架,我看见交叉口东南角有人在打架,三个人在打一个人,我看到一人先用手打的那个人的头,另两个人是怎么打的我没看清,后发现被打的人是濮阳县城关镇南堤村的人,打架旁边停着一辆小黑车,小黑车旁停一辆灰色面包车,我是借西边车的灯光看到他们打架情况的。后听周某甲说,被打的人是他村的周某某。

6、证人申某甲证言,周某某同我母亲家都是城关镇南堤村的。2013年9月,我和周某某因跑车拉客人的事打过架,周某某打了我,我考虑到周某某是我母亲村的人,就没好意思找他的事。我接过手机号码为1308XXXXXX4的电话,也打过这个号,但不知道是谁的号。我儿申某某用的手机号码是1563XXXXXX0。

7、证人周某乙证言,我来说周某某被濮阳市申某甲长子申某某殴打的事。他们打架时我不知道,2014年3月12日14时许,周某丙给我打电话说他的亲戚把我村的周某某打了,让我给周某某说说怎么了此事。我先让周某丙去找周某某,我赶到周某某家时周某丙和申某甲已到了,我以前认识申某甲,申某甲见我后就说:“大舅,是你啊。”我就问他:“你咋来了?”他说:“那不是咱孩子的事吗。”我就说他不该让孩子动手,他说:“不管怎么吧,事出来了,完了散伙吧,都是自己人,拿8000元。”我就让他给周某某说,他就给周某某说好话,他说他的孩子不正干,儿媳妇离婚了,还有两个孩子,可怜可怜他儿子吧,都怨他孩子等一些话,说了有半个小时我有事就先走了。

8、证人付某某证言,我是申某某的姐夫。2013年10月申某某跟我跑车,我是司机,他帮我押车。跑车的路线是从濮阳县两门装货去郑州,在郑州卸完货,再装货到濮阳卸了货再去两门装货,两三天来回一次,回来后申某某住在濮阳市他自己家。

9、证人芮某某证言,我是申某某的舅舅。派出所传唤申某甲后,申某甲给我打电话说周某某告他打周某某了,让我问周某某怎么回事,我电话联系周某丙问周某某为什么告申某甲,后周某丙回话让我过去和周某某说此事,我和周某丙买了些礼品到周某某家,我问周某某为什么告申某甲,周某某说前段时间和申某甲因跑出租车发生过矛盾,后被打了,周某某怀疑申某甲。我说:“你俩都是亲戚,申某甲怎么会打你呢”,周某某说除了申某甲别人不会打他。周某某说他花了两三千元,让申某甲给他拿出来,周某丙说:“这也不是外边的人,给申某甲说说拿出来吧。”,后我把周某某的意思转告给申某甲,申某甲怕以后在老城跑出租车时周某某再打他,就对我说让周某丙看着给周某某说吧。后我和申某甲、周某丙、周某某去了派出所,在周某丙的主持下,周某某拿了个调解协议,让申某甲签字,说签了字就没事了,申某甲就在上面签了字。

10、证人周某丙证言,申某甲是芮某某的妹夫,芮某某是我姐夫。申某甲和周某某在濮阳县南关因跑黑的发生了纠纷,周某某把申某甲打了,芮某某知道后就给我打电话说怕周某某在濮阳跑的时再找申某甲的事,让我们俩去找周某某说说此事,我以为周某某被打了,就和芮某某去了周某某家,到他家才知道申某甲被打了,我们就对他说,别管谁打谁以后不要再追究这件事了。周某某说他在派出所已经立过案了,我们第二天中午在派出所打了一份调解协议,申某甲看过后签了字,周某某没签字。当时说赔偿周某某8000元。

11、证人刘某甲证言,因我丈夫周某某被打的事我和周某某去了派出所,在派出所附近的打字门市上打的字,申某甲、周某丙、周某丙的姐姐、姐夫、申某甲的弟弟都在场,在派出所签的字,周某丙先签的字,接着申某甲签了字,申某甲签字时还说,别说让我签一个,就是签十个也行,只要你周某某撤案。他给我们8000元,钱也少,我们让他儿子过来给我们道歉,因为这两个原因未达成协议。

12、证人胡宗允证言,2013年我跑黑出租车,一般在濮阳县南关桥、二路车站、六队车站停靠。同年春,周某某刚跑出租车时,也在南关桥停靠,我们就认识了。2013年10月,周某某被打伤后第二天早八时许,我们一块跑黑出租车的张学民给我打电话说让我跟他去看看周某某,周某某说是被坐他车的两个年轻人打伤了。2013年10月某日晚10时许,我和周某某、张学民、刘全彪等人都在濮阳县南关桥西南等着拉客,周某某和张学民等人在打扑克,后有两个年轻人从南边过来,一个年轻孩上到我车上问我去灯泡厂多少钱,又说去二厂多少钱,还了一会儿价,又去问周某某、张学民、刘全彪等人,一年轻人指着周某某的伊兰特车问是谁的车,去二厂不去,周某某因正打扑克,说不去,又问了刘全彪、辉帅,一年轻人坐到我车上说去二厂,我发动车准备走,另一年轻人坐在周某某车后排座上,周某某拉着他往东刚过红绿灯,坐在我车上的人接了个电话说不去二厂了,下车往东跑过去坐在周某某车的副驾驶座上,二人坐周某某的车往东走了。那两人在南关桥待了四五十分钟。次日早我见到周某某,他说昨晚被坐他车的那两人在长庆路与铁丘路交叉口东南角打了。我和张某某等陪周某某去濮阳县二门诊做了CT,医生说颈椎骨折,看不了,我们又去濮阳市人民医院检查,人多没排到号,又去了濮阳市中医院。后来听周某某说他在前几天与申某甲因拉客人发生过争执,他怀疑是申某甲找人打的他,周某某被打那天晚上我们看见申某甲的桑塔纳车在南关桥西北角那停着。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