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刑事判例案例

旗下栏目: 刑事判决书

南通一团伙用“秒杀”卖假手机 13人诈骗获刑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28
摘要:南通一团伙用“秒杀”卖假手机 13人诈骗获刑
  在网络上发布超低价格的“秒杀”广告,卖出1669台假苹果5S手机,骗取被害人金额达243万余元。近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主犯包某以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2万元;潘某、叶某等12名从犯以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至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不等,并处4万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金。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包某曾在网上购买过一部手机,后发现手机不是真品,遂萌生了采用网上销售假的苹果手机赚钱的念头。2014年4月,包某通过网络学习网上销售假苹果手机的经验,并通过网络找到假苹果手机的供应商(未归案),双方商定通过由供应商在网上发布虚假抢购苹果手机广告,向客户邮寄手机,由包某组织电话销售的方法实施诈骗。

  2014年5月,包某开始租赁房屋、购买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等办公用品,并先后招募被告人潘某、叶某等12名被告人,组成营销假苹果手机团伙,并从同年8月正式开始实施诈骗。

  潘某、叶某等12名被告人在明知销售的苹果手机是假货的情况下,直接接听客户订购电话或者通过包某发放的客户资料拨打客户电话,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让客户相信抢购的是正品苹果5S手机。被害人上当后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进行交易。当被害人在发现手机是假苹果5S之后打电话要求更换手机或者退款,各被告人往往又以需要缴纳保证金为由二次骗取钱财,或更换客服号码或以各种理由推脱。

  从2014年8月至10月案发,该团伙共欺骗被害人购买假苹果手机1669台,被害人遍布全国2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被骗金额累计达人民币243万余元。经鉴定,该团伙所销售的部分手机有一般通信功能,但均不是美国苹果公司生产、非苹果手机操作系统、无入网许可证,而购买人群大多数为学生或收入水平较低的人。

  法院一审认为,包某等13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方法,通过拨打电话、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对全国范围内不特定多数人销售假苹果手机,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本案系共同犯罪,且均为主犯。根据各自犯罪情节,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包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2万元,判处其他1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至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不等,并处以6万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金。

  一审判决后,各被告人均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南通中院审理认为,潘某、叶某等12名被告人虽然实施了诈骗犯罪的部分实行行为,但这些人员均为包某组织、招聘来的从事接听客户电话的营销人员,仅负责通过电话向客户推销案涉假手机,领取固定工资及提成,且主要听从于包某的指挥,在共同犯罪中起到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因此,一审判决将这些人员一概认定为主犯不当。

  据此,法院二审将潘某、叶某等12名被告人分别认定为从犯,并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