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司法制度

旗下栏目: 法理学 宪法学 行政法 刑法 民商法 经济法 诉讼法 司法制度 国际法

曹建明:保障促进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周斌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0-15
摘要:曹建明:保障促进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来到中国革命的“圣地”、人民司法和人民检察的摇篮江西,就检察机关如何不忘初心,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走好新的长征路,深入江西检察机关调研,并看望慰问原中央苏区的广大检察人员。曹建明强调,在新的历史时期,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深入践行一心为民宗旨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和长征精神,不忘初心,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感受最直接的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保障促进人民群众更多、更公平地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

  调研期间,曹建明先后来到赣州、南昌、宜春,与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赣州市人民检察院、瑞金市人民检察院、丰城市人民检察院等三级检察机关干警亲切交流,共同探讨如何传承红色基因,坚持司法为民;面对面与部分在赣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倾听人民声音,回应人民关切;深入企业考察,与企业干部职工共同探讨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保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曹建明强调,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就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各级检察机关要主动适应新形势,在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中,更加注重联动融合,更加注重开放共治,更加注重人民民主,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方式,更加注重运用大数据,更加注重基础性制度建设,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暴力伤医等各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促进人民群众安全感持续提升。

  曹建明指出,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就是要着力提升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针对性实效性,保障和促进人民群众更多、更公平地享受到发展成果。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时期面临的风险挑战,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犯罪,尤其是依法妥善处理好涉众型经济犯罪,结合司法办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风险控制和化解工作,保障经济安全和群众利益。

  曹建明强调,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就是要传承红色基因,切实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用好红色资源,大力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深入持续规范司法行为,对违法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限制律师依法履职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规范顽疾,坚决整治规范。

  曹建明指出,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就是要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增强人民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引导广大检察人员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加快落实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政策措施,切实抓好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改革,扎扎实实地完成好党中央交给我们的改革任务。

责任编辑: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