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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法治信仰 推进民族团结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二版 作者:张永疆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0-14
摘要:树立法治信仰 推进民族团结
  在多民族共同聚居的新疆,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是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期盼,唯有树立法治信仰,大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旗帜下团结发展进步,民族团结才有保障,民族关系才会牢固。

  在多民族共同聚居的新疆,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是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期盼,唯有树立法治信仰,大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旗帜下团结发展进步,民族团结才有保障,民族关系才会牢固。人民法院立足本职,努力回应期盼,重要的是通过公正司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引导,逐步树立起共同的法治信仰,进而推进民族团结。

  从历史维度看,不可否认,全社会信仰法治的文化传统薄弱;从现实维度看,在多民族聚居地区,法治远没有成为大家的共同信仰。法治的尊崇源于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树立法治信仰,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我们要坚定不移地遵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在努力完善司法规范体系,构建阳光司法机制、秉持公正廉洁高效办案的同时,着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弘扬法治精神,播撒法治信仰的种子,使各族干部群众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要落实执法办案与普法宣传并重原则,建立和完善据案释法制度,推进普法常态化运行。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法律大讲堂、法治报告会等形式,运用“双语”宣讲法律,深入浅出,释疑解惑,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法治意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凝心聚力,夯实基层稳定和谐基础。要立足人民法院本职,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扬正气、聚人气、接地气,做好凝聚人心的法治宣讲。今年8月中旬以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治巡回宣讲团,巡回辖区开展法治宣讲。宣讲以坚守法治信仰、各民族手拉手筑平安为主题,分别用汉语、维吾尔语“双语”讲述身边民族团结故事。宣讲团成员饱含深情的精彩宣讲感人至深,民族团结故事让各族干部群众深受鼓舞,引发共鸣。法治宣讲以筑牢稳定和谐根基为目标,加强舆论引导,让法治信仰镌刻于各族干部群众内心,为法治、平安建设积累了丰富经验。

  让法治信仰镌刻于各族干部群众内心,要把宪法宣传摆在首位,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深刻认识,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深入宣传贯彻根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定的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以及8月1日起刚刚实施的《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和暴力恐怖,坚决抵制一切形式的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极端主义,坚决捍卫国家安全和国家统一。要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形成“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法律是底线,也是高压线”“任何民族和宗教信仰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任何诉求和意愿都必须通过合法渠道来表达”的意识,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靶向式开展“去极端化”,全力推进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

  让法治信仰镌刻于各族干部群众内心,要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法德同宣同讲。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加强道德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自觉把道德原则、道德规范、道德要求转化为规范自己言行的实际行动,树立道德新风尚。强化法治对道德的促进作用,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美德、公序良俗。加强公民道德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让大家深刻认识到,中华民族是56个民族相互依存、共同发展凝聚而成,每一个民族都是中华民族的组成部分,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都和这个大家庭血肉相连,休戚与共。只有中华民族繁荣昌盛,国家兴旺发达,各民族发展进步才能得到保证。

  让法治信仰镌刻于各族干部群众内心,要继续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的工作思路,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载体,把握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主动权。要力争每份上网裁判文书都能成为方便公众了解法律的生动案例,建立典型案例筛选发布制度和据案释法媒体传播制度,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等新媒体,通过微信、微博、客户端等电子政务发布典型案例。建立案件微博图文直播、要案网络视频直播等机制,运用微信推报警示案例、法官办案手记,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努力形成网上网下、线上线下相互补充的全方位普法格局。要秉持法治,珍惜团结,坚决抵制“极端化”渗透蔓延,铺就法治、和谐新疆的坚实基础。

  (作者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责任编辑:张永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