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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国和、乔爱平与被执行人乔爱琴分家析产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未知 作者:海舟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08
摘要: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3)北执字第526-1号 申请执行人乔国和,男,1938年7月生,汉族,住安阳市。 申请执行人乔爱平,男,1965年8月生,汉族,现在宁夏回族。 被执行人乔爱琴,女,1969年10月生,汉族,住安阳市。 本院在执行乔国
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3)北执字第526-1号
申请执行人乔国和,男,1938年7月生,汉族,住安阳市。
申请执行人乔爱平,男,1965年8月生,汉族,现在宁夏回族。
被执行人乔爱琴,女,1969年10月生,汉族,住安阳市。
本院在执行乔国和、乔爱平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乔爱琴分家析产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2012)北民调初字第2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封志勇
审 判 员  刘继霞
代理审判员  宋建武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书 记 员  李艳飞
责任编辑:海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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