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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星申请执行贾峻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未知 作者:海舟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08
摘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4)文法执字第908号 申请执行人张天星,男,汉族。 被执行人贾峻峰,男,汉族。 本院在执行许爱民申请执行吕树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向被执行人吕树文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限其履行生效法律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4)文法执字第908号
申请执行人张天星,男,汉族。
被执行人贾峻峰,男,汉族。
本院在执行许爱民申请执行吕树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向被执行人吕树文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限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吕树文拒不履行。经本院研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十四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冻结、扣留被执行人吕树文名下银行存款100000元或同等价值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常 波
审判员 李 强
审判员 孔 希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张俊杰

责任编辑:海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