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3)北执字第446号 申请执行人安阳市睿恒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安阳市。 被执行人郑会萍,女,1970年8月生,汉族,住安阳市。 本院在执行安阳市睿恒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郑会萍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郑会萍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2011)北民一初字第1087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刘继霞 审 判 员 封志勇 代理审判员 宋建武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书 记 员 刘 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