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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军伟与崔召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来源:未知 作者:海舟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08
摘要:滑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4)滑法执字第366-4号 申请执行人吴军伟,男,1978年11月29日生,汉族。 被执行人崔召辉,男,1975年7月22日生,汉族。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吴军伟申请执行崔召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滑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4)滑法执字第366-4号
申请执行人吴军伟,男,1978年11月29日生,汉族。
被执行人崔召辉,男,1975年7月22日生,汉族。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吴军伟申请执行崔召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滑县人民法院(2014)滑民一初字第1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刘 涛
审判员 聂世辉
审判员 李国勇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韩 明
责任编辑:海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