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4)文法执字第825号 申请执行人安阳市方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地址位于安阳市人民大道东段。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号:76023859-9。 法定代表人杨顺清。 被执行人常成祥,男,汉族。 被执行人张艳文,女,汉族。 申请执行人安阳市方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常成祥、张艳文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撤销并删除上城公馆二期11号楼2单元1702号房产的备案信息房产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常波 审判员 李强 审判员 孔希 二〇一四年十月九日 书记员 郭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