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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启峰、户俊英申请执行崔运生、吕素莲、崔学愉、吕来友、戚鹏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未知 作者:海舟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08
摘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4)文法执字第664号 申请执行人赵启峰,男,汉族。 申请执行人户俊英,女,汉族。 被执行人崔运生,男,汉族。 被执行人吕素莲,女,汉族。 被执行人崔学愉,男,汉族。 被执行人吕来友,男,汉族。 被执行人戚鹏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4)文法执字第664号
申请执行人赵启峰,男,汉族。
申请执行人户俊英,女,汉族。
被执行人崔运生,男,汉族。
被执行人吕素莲,女,汉族。
被执行人崔学愉,男,汉族。
被执行人吕来友,男,汉族。
被执行人戚鹏鑫,男,汉族。
申请执行人赵启峰、户俊英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崔运生、吕素莲、崔学愉、吕来友、戚鹏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冻结、扣留被执行人崔运生、吕素莲、崔学愉、吕来友、戚鹏鑫名下银行存款429000元或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常波
审判员  李强
审判员  孔希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郭浩

责任编辑:海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