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4)新民初字第3687号 原告牛某某,男,1979年6月11日出生。 被告刘某某,女,1978年12月2日出生。 本院在审理原告牛某某诉被告刘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牛某某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牛某某负担。 审判员 李慧凤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书记员 李 琴 |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4)新民初字第3687号 原告牛某某,男,1979年6月11日出生。 被告刘某某,女,1978年12月2日出生。 本院在审理原告牛某某诉被告刘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牛某某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牛某某负担。 审判员 李慧凤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书记员 李 琴 |
上一篇:王书海与新郑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争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下一篇:没有了
浏览:1178次
4S店老总带“40辆宝马”失联 律师称店方需担责浏览:1108次
摩洛哥两女子因裙子紧被控猥亵 500名律师自愿辩浏览:954次
越南新娘跑救助站求助 律师:花钱买新娘缺保障浏览:950次
维护法庭秩序需要将“死磕派”律师定罪入刑吗?浏览:930次
吕红兵:尊重律师不是用来谈论的,而是用来实践浏览:894次
复旦投毒案林父解除律师代理关系 辩护观点有分歧浏览:885次
美华裔警察误杀非裔案再开庭 律师吁撤销控罪被拒浏览:859次
女子离婚后欲更改女儿姓氏 律师:须经父亲同意浏览:73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