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综合裁判文书

旗下栏目: 综合裁判文书

张清来与周连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未知 作者:海舟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09
摘要:滑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3)滑法执字第189号 申请执行人张清来,男,1962年8月12日生,汉族。 被执行人周连营,男,1979年8月12日生,男,汉族。 本院在执行张清来申请执行周连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张清来向法院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经审查
滑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3)滑法执字第189号
申请执行人张清来,男,1962年8月12日生,汉族。
被执行人周连营,男,1979年8月12日生,男,汉族。
本院在执行张清来申请执行周连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张清来向法院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经审查,该意思表示系申请执行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中止滑县人民法院(2012)滑城民初字第36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在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杜建青
审判员  索忠伟
审判员  杨建峰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书记员  张燕梅
责任编辑:海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