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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某与秦某离婚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未知 作者:海舟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09
摘要:林州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4)林法执字第919号 郝某诉秦某离婚纠纷执行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秦某在你行的账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郝俊杰 审判员 :王永青

林州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4)林法执字第919号

郝某诉秦某离婚纠纷执行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秦某在你行的账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郝俊杰

审判员 :王永青

审判员 :高斌魁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书记员 :韩振华



责任编辑:海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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