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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万建华提起公诉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09
摘要:2016年6月7日,原淮安市淮阴区财政局局长万建华涉嫌受贿案一案,已由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

2016年6月7日,原淮安市淮阴区财政局局长万建华涉嫌受贿案一案,已由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万建华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万建华,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9年至2014年,被告人万建华在担任淮安市淮阴区教育局局长、财政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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