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林法执字第969号 王保平诉杨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杨超在你处的存款。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永清 审判员 :魏玉莲 审判员 :高斌魁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日 书记员 :许世鹏 |
林州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林法执字第969号 王保平诉杨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杨超在你处的存款。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永清 审判员 :魏玉莲 审判员 :高斌魁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日 书记员 :许世鹏 |
下一篇:没有了
浏览:1178次
4S店老总带“40辆宝马”失联 律师称店方需担责浏览:1108次
摩洛哥两女子因裙子紧被控猥亵 500名律师自愿辩浏览:954次
越南新娘跑救助站求助 律师:花钱买新娘缺保障浏览:950次
维护法庭秩序需要将“死磕派”律师定罪入刑吗?浏览:930次
吕红兵:尊重律师不是用来谈论的,而是用来实践浏览:894次
复旦投毒案林父解除律师代理关系 辩护观点有分歧浏览:885次
美华裔警察误杀非裔案再开庭 律师吁撤销控罪被拒浏览:859次
女子离婚后欲更改女儿姓氏 律师:须经父亲同意浏览:73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