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5)上法执字第80号 申请执行人赵保强,男,汉族,1968年5月20日生。 被执行人李天彪,男,汉族,1991年4月6日生。 本院在执行赵保强申请执行李天彪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本案与(2015)上法执字第81号案件合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2015)上法执字第80号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王 驰 峰 审 判 员 江 发 兵 审 判 员 周 锐 峰 二〇一五年二月八日 书 记 员 窦 立 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