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重要案件信息

旗下栏目: 重要案件信息

郴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湖南移动”系列案犯罪嫌疑人韩岗等12人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07
摘要:郴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5月26日依法对王鹏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其利用王建根(父亲)的职务之便伙同王建根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本案犯

郴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5月26日依法对王鹏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其利用王建根(父亲)的职务之便伙同王建根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本案犯罪嫌疑人在逃,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7月9日依法对孙毅以涉嫌行贿罪决定逮捕。

7月24日依法对中国电信湖南分公司公话局维修中心主任(王建根的妻子)谭建平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同日对长沙驰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明卓青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威视远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蒋宏、长沙驰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明卓青基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威视远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乐芒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韩岗以涉嫌行贿罪决定逮捕。

7月29日依法对湖南路盛通信服务有限公司、长沙路盛日用品贸易有限公司、长沙路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原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邹兴明以涉嫌行贿罪决定逮捕。

8月24日依法对姚其湧以涉嫌单位行贿罪决定逮捕。

9月10日依法对张茜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

9月23日依法对宋宇舸、何挺峰以涉嫌行贿罪决定逮捕。

10月27日依法对长沙中和广告策划有限公司、湖南大真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实际控制人)陈义武以涉嫌行贿罪决定逮捕。

11月27日依法对蒋特良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