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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事件反映了一定的法治生态_lgk鲁国法治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lgk710518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9-20
摘要:当前的法治生态是什么,许多人都认为形势一片大好。在歌功颂德的传统心理作用下,大家都唯唯诺诺,都积极引用领导人的讲话来形容一切政治生活状况。但实际情况确实不容乐观,曹县事件就真切的反映了法治的路途是漫长而艰险的。 首先是事件本身就是一个事件

当前的法治生态是什么,许多人都认为形势一片大好。在歌功颂德的传统心理作用下,大家都唯唯诺诺,都积极引用领导人的讲话来形容一切政治生活状况。但实际情况确实不容乐观,曹县事件就真切的反映法治的路途是漫长而艰险的。

首先是事件本身就是一个事件。任何社会都会出现大大小小的事件。在古代社会,有古代人不能容忍的事情。对于一切犯罪事件,人们用人神共愤罪大恶极这样的字眼来形容。人们能够在心理上容忍多大程度的恶行,反映了那个时代的文明进步程度。任何一个历史时期都不会杜绝犯罪行为,现在不会,将来也不会。关键是什么时期都有一个明显的犯罪标准。肉刑在一定的时代是合法的,在现代社会则被认为是一种野蛮行为。现在的法律否定了有罪推定,反过来说,有罪推定在十几年前还是一种时髦的刑法理论。在文革时期,人们对于冤假错案见怪不怪,对于那时的犯罪嫌疑人并不同情,即使是亲人也无可奈何,甚至还要划清界限,唯恐避之不及。曹县事件是公权力对抗公权力的事情,在周永康主政的政法时代,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是默许的。王立军事件就反应了那时的政治生态。这样的事件大大小小可能还有很多,但大都不能曝光。比如报道称河北王也干了很多权力敢于司法的事情。当然这都是传闻,但就是这样捕风捉影的传闻,却让人们嗅到了政治里面的一丝丝血腥味。在现代社会,人们推崇法治,就是出于安全考虑。曹县事件在法治时代,是不是一个事件呢,可以说,是一个严重的法治事件。这反应映了法治的呼声,也反映了时代的进步。

其次曹县事件也看到了官员的身影。一提法治,人们就会记住党的领导,这在理论上是绝对正确的,没有任何怀疑的余地。但奇怪的是,一提起法治,很多官员就十分兴奋,好像法治就是专门治理老百姓的。其实不然,为什么呢,因为历朝历代,老百姓都是社会的基础,都是守法的主体,在官员的眼里,老百姓也肯定是治理的对象。现在的法治社会,不但治理老百姓,也治理官员,并且在治理官员上不走形式,而是花大力气把政治生态搞好,确实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特别是一提起共产党,很多官员更是喜出望外,好像他的逻辑是,只要共产党执政,他就理所当然的是统治者,无论犯法不犯法,他的脑子里还是封建社会的那一套,也就是刑不上大夫。在北京,大夫是什么级别,在一个县,甚至一个村,大夫是什么级别,大家都心里有数。这种糊涂逻辑令人啼笑皆非。就像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法盲振振有词的说现在是人民当家作主,他是人民,他就当家作主。这样的糊涂虫大有人在。共产党是一个政治集体,永远不代表个人,任何个人甚至领袖都无法与党相提并论。党永远伟大光荣正确,在理论上是如此。但作为个人,不会犯任何错误,即使犯罪也不受到法律追究,这就不符合法治精神了。官员在法治社会肯定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并且要保证自己不违法,否则同样受到法治追究。现在有些人发牢骚说,选择性执法。在刑事司法领域,绝对不能出现选择性司法的现象,如果出现那样局面,法治就名存实亡了。

曹县事件折射了执行难的现状。执行难,这不是喊了一年的问题,但最高法院好像对此束手无策。看了狄更斯的一部小说,里面有一个人物说过这样的一句话,一个人有一千元,花了九百九十元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花了一千零一十元就是世界上最痛苦的。原意大概就是这个意思,说这个话的人物经常欠债,也因此经常住监狱。从这里看到了当时英国法律的执行的彻底性。反观现在的执行现状,实在不敢令人恭维。这不是执行法官的问题,是立法的问题,是制度的问题,是整个社会理念的问题。民法典的犹抱琵琶半遮面,合同法的不完善,所有权问题的宪法困惑,这都是一大堆理论问题。执行法官也是小马拉大车,特别是受到历史上大公安小法院的意识形态的影响,警察和法官的力量衔接还有很大间隙。百姓对于执行怨声载道,也在很大程度上对于法律甚至是法治产生不信任。别说是普通百姓,即使是一个公务员,难道就能够顺利执行。再往大处说,就是公检法人员,甚至是法官自己,判决书难道有时不是一纸空文吗。在现在诈骗犯罪高发的社会形形势下,犯罪分子为什么有恃无恐,这从一个方面反映了社会治理的混乱。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卡,个人信息,很多关系到百姓切身利益的管理制度都没有落实到位,这无形都给执行带来了很大挑战。有些事情公安人员都浪费很大人力物力,对于那些执行法官来说,肯定要望洋兴叹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曹县事件也反映了落后地区的政治生态。在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的发达地区,经济发达,虽然政治上也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总体上政治还是能够适应整个社会发展的需要的。在欠发达的地区,由于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不发达,官本位思想严重,政治上就有很大的保守性。普遍来说,北方的政治保守性比南方要大一些。同样在北方,官场风气不正常的地方,在法治化进程中就要受到掣肘。曹县在鲁西南的菏泽市,菏泽市在山东省属于欠发达的城市。这几年经济发展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官员的政治生态相对于发达的胶东还是比较落后的。在山西出现了整个官场的塌方式腐败,在菏泽市的几个县,在历史上也曾经出现过塌方式的腐败。菏泽市在一定程度上并不吸纳人才。同样毕业的院校学生,在菏泽提拔的人数和级别,远远慢于和少于省内其他地方。相反,有一些初中文化程度的人,通过溜须拍马和投机钻营,也可以轻松做到科局一把手的位子。出现腐败问题,这不是菏泽市一个地方的问题,关键是在地方竞争的过程中,菏泽这样的地方始终落败。在计划经济时代,没有抓住国家投资的机遇。在改革开放时期,没有把握住产业转移的浪潮。现在虽然在全力发展经济,但在现代社会法治化的过程中,又发生了曹县事件,说明对于法治社会没有做好充足的政治心理准备。能否后发制人迎头赶上,主要在于能否顺应时代历史潮流。世界大势浩浩荡荡,法治社会建设是国家确定不移的大政方针,不是权宜之计,一些地方当权者不要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不能逆历史潮流而动,而应当脚踏实地的踏上法治这艘航船,乘风破浪,带领本地人民做时代的弄潮儿。

痛定思痛,曹县事件虽然暴露了曹县出现的问题,但全国的整个法治水平都不尽善尽美。不能九十步笑百步。在法治化的进程中,各地人民齐心协力,抛弃地域观念,不分什么省内省外,不分东西南北,立足各地实际情况,找准差距,用法治来要求自己,为改善法治生态来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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