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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适论、境遇论与话语的规则——武汉大学杨门师兄弟之间一次简短讨论述记_weizi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南邕人语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2-09
摘要:普适论、境遇论与话语的规则 —— 武汉大学杨门师兄弟之间一次简短讨论述记 一、缘起 2 月4日(正月初四)晚上,我从武汉飞返南宁。抵达南宁吴圩国际机场时,已近晚十一时。此次年前匆忙返汉,专为送别武汉大学杨祖陶先生。杨老师于2016年1月22日仙逝,享

普适论、境遇论与话语规则

——武汉大学杨门师兄弟之间一次简短讨论述记

一、缘起

2月4日(正月初四)晚上,我从武汉飞返南宁。抵达南宁吴圩国际机场时,已近晚十一时。此次年前匆忙返汉,专为送别武汉大学杨祖陶先生。杨老师于2016年1月22日仙逝,享年九十岁。众师兄弟从全国四面八方而来,送杨老师上江夏龙泉山树葬。归途中,大家商议建立一微信群,取名为“武大杨门兄弟群”。意在阐扬杨师为学为人之精神,自兹往后,更相切磋,砥砺思想,建构学术。因此常来群中,或观瞻,或发言,颇得几分乐。是日晚,于回家途中打开微信,忽见群中一文《师恩难忘》,乃大师兄、上海同济大学陈家琪教授所撰,文中记述其当年高中老师贾鸿声先生学问高超,善教学生,且在饱受一些学生欺凌之后不以为意,为学生们前途计,后来在学生们升学、招工方面向有关方面证言他们并不欺凌自己之劣行,从而使得这些学生此后之人生一帆风顺。家琪大师兄情意款款,文字动人,自然引来群中师兄弟们的点赞。然而,我正欲点赞时,忽而车身一急转弯,没点赞成功,心中忽起一念,贾老师固然道德高尚,值得赞美,然而那班欺凌贾老师的崽子们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这终不是一件好事,于是先后对曾晓平、何卫平、舒远招三位师兄留言,认为文中贾老师做的不对,且不纵容之客观结果。大约因为太晚之原因吧,群里悄无声息。快到家里,时近午夜,唯见舒远招兄长留有一言:“请陈老师发表高见。”再无话。次日2月5日醒来,打开微信,群中亦无话,约十时,曾晓平兄留言了,继而看到复旦邓安庆兄表示对我的支持,然后又有何卫平兄加入讨论,于是来回有数个回合,在群里留下了一串思想的足迹。我自1994年入杨门以来,观杨门众师兄弟,大约得杨师之平和仁爱之传吧,多沉潜入思气象,不喜诘难论辩,这也许是众师兄弟中很少参与这个问题讨论的内在因由吧。回观晓平、卫平及我围绕着贾老师行为之当与不当的讨论,亦复如是,虽然观点立场互异,但语言极平和,尤以曾晓平、何卫平两师兄为著,唯我似有出于平和之外者,可见曾、何两兄得杨师之真传,我尚在一箭之外。事过数日,今日重新回视这一串思想足迹,深感其中所论及之问题关系极为重大,特别关涉到现代中国思想的性质之根本问题,遂决意述其缘起并抄录我们杨门三兄弟简短讨论于此,以为备忘。

二、讨论

魏敦友对曾晓平、何卫平我以为文中贾老师做的不对!可以表示沉默,但不可以说假话!

魏敦友对舒远招、何卫平、曾晓平:纵容与宽容,在性质上是不同的!耶稣宽容人性之恶,但他绝不纵容!

曾晓平对魏敦友:如何看待上文中贾老师的行为,有两点要考虑到。一是人性本身的丰富多样性。人性中有理性、意志和情感等多种元素。理性的要求是“不说谎”;意志的愿望是自由选择善恶;人道或仁爱的情感是要体谅甚至促进他人的幸福。如果站在动机论的立场来看,出于理性的严格要求而“不说谎”是善的;如果站在后果论的立场来看,出于善良意愿和仁爱情感而“有意忘记”或“故意否认”学生的过错也是善的。二是中学生或未成年人的过错。中小学生或未成年人的理性和判断力还没有成熟,他们是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是民事行为主体。他们因无知或盲从而造成的过错,不必放在心上。上文中贾老师的行为我认为不是纵容,其中有宽容,但更多的是,他看待问题的立场是善意和仁爱,目的是为了学生们的幸福和前途。

魏敦友对曾晓平:这两条怕难成立!第二条,欺辱贾老师的学生不能简单地说是无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也不能简单地说是无知,受欺骗,作者不也是其中一分子吗,何以作者没象他们那样?第一条,混淆了事实与道德的界限,事实是事实(打人没有),道德归道德(为学生好),不能以道德之名否定事实,所以我认为贾老师最好的行为方式是选择沉默!我想到的一点是,贾老师否定事实客观上纵容了恶,为什么他会得到别人(包括文章作者甚至贾老师自己)的嘉许?这是一种泛道德化立场,似乎促进了别人的幸福(少数人或特定人的),但却损害了整个社会的公正(包括福利)!关键在于,我认为,贾老师的行为在传统熟人社会也许有普适性,却不利于现代法治社会之建立,这是我觉得我们今天不能简单地赞美贾老师的根本理据!

魏敦友对曾晓平:读杨老师的《回眸》,我认为杨老师做的对,事实归事实,不能以道德之名否定事实,亦不能以宽容之名行纵容之实!

曾晓平对魏敦友沉默当然算是一种比较好的选择,因为它满足理性的要求“不说谎”。但是在那种处境下他说谎或“否认事实”,也不能说是纵容恶。因为很显然,在那些学生的命运的关头,他的动机是希望他们不因他们过去对他自己的错误行为而失去进一步发展的机会,他的行为的客观后果也确实如此。我觉得这就已经很不错了。不能以神的标准来要求人。再说,道德本身不是抽象的,道德的标准也不是唯一的。普遍主义的道德动机论抽象地要求行为准则始终一致;境遇主义和后果主义则考虑到行为发生的现实境遇和后果。

曾晓平对魏敦友:敦友是基于正义和法律的标准来看待别人的道德评价。

魏敦友对曾晓平:其实我没有挑明的一点是,贾老师的行为对错并无关紧要,紧要的是我们当下对贾老师行为的态度(或认知)!我们可以以境遇论立场理解贾老师,但假如我们不超出当时的历史情势而回到当下,我们就无法理解我们的杨老师!我对杨老师合作翻译出版三大批判也有一个认知发展过程,最早我认为,既然放弃(权利),就不应计较,后来认识到,事实与道德不能混淆,一码归一码,这是现代社会的基石。所以我说贾老师行为不对,根本上说的是我们今天的认知错误,我们要对这种认知进行反思批判从而适应当下社会,我们应从社会公正的立场来衡评人的行为,这也是符合境遇论的立场的!

魏敦友对曾晓平:另外,境遇论不能脱离普适论,所以殴打贾老师的崽子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这在当时也是必须的!

责任编辑:南邕人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