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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叫监区综合业务干事?_楚 航(2)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汉特斯邦德007 发布时间:2017-08-11
摘要:过去,监狱教育科的一份罪犯年终评审整训计划,可以在每个分农场或监区的管教办公室分管教育的主任+内勤手里,根据各监区的实际情况一周内拿出具体的教育安排,并迅速落实到每个中队或分监区专职教育干事(或副中队

过去,监狱教育科的一份罪犯年终评审整训计划,可以在每个分农场或监区的管教办公室分管教育的主任+内勤手里,根据各监区的实际情况一周内拿出具体的教育安排,并迅速落实到每个中队或分监区专职教育干事(或副中队长、或指导员手里),而且每个中队在冬训期间能形成规范化的教育轨迹资料档案;现在监区的综合教育干事,每天要应付来自政工、工会、纪委、老干、心理咨询、教育等监狱科室的业务信息与检查考核任务,其纵向的业务量/人员数量比为20:1;同时他还要每月参与分监区的3-4次夜班;参与监区各类突发性事件与定期频繁的罪犯外诊押解任务……他忙得过来吗?

过去,监狱狱侦科的一份季度业务检查表,可以在每个监区管教办公室或专门的狱侦办公室主任+内勤手里,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迅速由分管狱侦的副监区长(或副大队长)召集每个中队的狱侦干事或狱侦副队长召开会议,结合所要检查的基础业务、卡表等载体,提前3-5天完成规范化的狱侦业务建设,那时监区/中队不仅迎接上级检查的信心满满,而且各监区/中队通过常年的基础业务或专门手段建设,每年都有狱内预谋案件侦破的典范,如今的监区综合狱侦干事在干啥呢?他每天进入监院后,不仅人要不停地穿梭于监院内外(办理各类审批签字、业务材料),而且监狱刑罚科、狱政科、狱侦科、监区主班领导、分管领导的电话与吆喝声也紧随其后-----刑罚科通知他马上到法庭将上季度呈报减刑人员的公示表拿进监限期张贴;监区分管领导通知他今天必须将罪犯某某的保外就医卷宗上报给监狱;分管狱政的副监区长通知他明天参加全监的违禁品清监行动;狱侦科在网络上发布消息称,要他下班前将本月的狱情分析报告的电子版与纸质版,经监区长签名后马上报到狱侦科……他忙得过来吗?

其他综合业务干事的工作现状也如出一撤,这里就不赘述了;另外,分监区即便设置有兼职的监管业务负责人,比如分管各业务的副分监区长,许多业务工作他们又是怎么完成的呢?每天当班期间要24小时紧跟罪犯不脱管,否则监狱督察发现了就要扣分;责任心强点的人就利用下班后的休息时间搞业务记载;投机取巧的人则利用带班的“空闲”时点,从各类档案盒中抽出所要填写的业务薄册“编故事”,因为有墨迹的地方总比上级来检查时留下空白要好!而且现在各监狱科室来基层检查业务,要么只看你填了没有,没有填必然要扣分;要么仔细检查了发现填写不规范,同样要扣分;前不久某监狱对一个下属监区进行综合业务检查与督察,当月这个监区罪犯没有违纪、没有发生任何四防事故,没有警察违纪,仅从带值班规范与基础业务规范上就被扣了27次分,我的乖乖,这样的检查指导思想与监管模式正常吗?你还让下面的基层组织与带班民警活不活?

透视监狱基层的“监区综合男干事”工作现状,至少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部、省、监狱对基层监区执法工作的要求远比上世纪90年代前的标准要高出许多,不能以现在监区在押犯基数减少为由,削减原已成型并事实上为监区执法基础工作曾做出过卓著贡献的监管业务机构与岗位设置;原来一份罪犯的减刑材料呈报给法院裁定,只需要5-7份证据材料与法律文书即可,而现在的一份罪犯减刑材料呈报给法院,至少需要20多份证据及法律文书等材料在卷;原来一名罪犯是否为病犯,只需要带他到医院看完医生后,回到中队由书记、队长、管教几个人说了算,现在界定一名罪犯是否为老、病、残罪犯,至少要经过13道程序,历时近30天时间的层层筛查与审批;因此,监狱执法实体的规范性与程序的公正性,客观上应以监狱基层警察执法岗位的专业性与稳定性为前提;

(2)监狱随意切割原建制成型的监区为300人±或少于250人的监区,这一错误做法应得到纠正。因为小型监区的增加,导致需要的监区领导层基数增大,在没有增加监区警察绝对数的前提前,从事一线直接监管看守罪犯的警察数相对减少,夜班、带班、值班次数增多,周期缩短,这与司法部历来强调的强化基层警力、从优待警的政策背道而弛;合理而人文的理念,应当是重新合并劳动项目相同与相似的相邻两个监区,调整为关押基数为500人±的新监区,重新整合监区领导、业务办公室、管区警力资源;

(3)新监区的业务架构应与监狱各业务科室的分工保持一致,变“兼职的综合业务男干事”模式为“专职的业务办公室双轨制岗位”模式----无论监区下设几个警区或分监区,监区均应设置专职分管业务的副监区长+两名业务民警(主任、副主任)+专职内勤;没有这些基础岗位设置,监管业务工作“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4)变现在“全天候警区综合带值班+夜班+看守岗位”为“6小时带值班+兼职专业岗位执法”,应该说,这一路径是实现监管高层与理论界呼吁多年的监狱执法专业化战略目标的首选;以此逐步实现基层监狱警察执法岗位的资质化与执法质量专业化。简单地说,原13-15名综合带值班的警察将根据双向选择趋向,在原来24小时或12小时带班+休息的循环模式中,将其分解为6小时带值班后休息,次日按其专业岗位设置,他应到监区对口的业务办公室办公,然后再给他警力周转许可的休息日;总体而言,监区应以实战+实训方式来提高基层民警的专业技能,而不是让这些基层警察几十年在基层当看守,从而无法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更不能让他们看不到自己的发展前景,无法实现他们的职业价值与个人前途;

(5)随着监社分开、监企分开的深度推进,大力压缩许多监狱非警察岗位(如社区警察医生、监狱公安警察、监狱法官、监狱企业管理者、警察推销员、食堂管理员、水电管理员等等)的编制,让他们充实到监管一线;同时对监狱机关科室的所有男警察,应统一分包到不同监区轮流参与值夜班;最大限度缩小机关与基层的差别,真正缓解基层警察的执法压力,以确保基层警察6小时执勤工作制能顺利推进。此外,监狱机关民警应与时俱进,更新传统思维模式,不要在“为考核而考核”的形式主义中穷兵黩武,不要因领导者的权力更迭而投其所好,更不要在文山会海中向监区层层加码,真正树立起指导业务、服务基层、解决困难的执法理念;惟其如此,当代监狱基层的执法效能才能彻底走出史上“楚王好细腰”的怪圈。

责任编辑:汉特斯邦德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