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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成书传世之谜》自序_应无所住(2)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应无所住 发布时间:2017-08-27
摘要:对《红楼梦》的阐释,应该去发掘其中隐藏的文化母题,而不是褊狭地将其定位为某个具体人的家族史,将其据为某个具体人的私人感受。如果作者不能超越自己的私人感受,仅仅是记录某一家人的生活经历,二百多年来,《

对《红楼梦》的阐释,应该去发掘其中隐藏的文化母题,而不是褊狭地将其定位为某个具体人的家族史,将其据为某个具体人的私人感受。如果作者不能超越自己的私人感受,仅仅是记录某一家人的生活经历,二百多年来,《红楼梦》也不可能感染那么多读者,产生那样持久的生命力。

正如读者所知的,《红楼梦》写成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刊刻印行,而是用手抄本的形式秘密流传,人们也不清楚这个书的作者是谁。曹雪芹死后五年,满族诗人爱新觉罗·永忠写了三首诗悼念曹雪芹,题为《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才指明此书作者是曹雪芹。其中第一首最为感人:

传神文笔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泪流,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

这诗旁边有一句批语:“第《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批语作者是永忠的叔叔弘旿,号瑶华道人,他是乾隆的堂兄弟,政治上非常谨慎。“非传世小说”说得再清楚不过,这书是不能公开的,公开了朝廷知道了就麻烦了。弘旿这就是在委婉地提醒永忠:《红楼梦》这书犯忌讳,最好就是不要看。原来《红楼梦》问世的时候,就是这样的一本书:写的人不敢说是自己写的,看的人也不敢说自己看过,知道的人有的都不敢看,怕看了给自己带来麻烦。

在乾隆朝文字狱的几次风波中,《红楼梦》被迫进行了删改,其中关于剃发、缠足的描写被删。在乾隆朝,汉人对于汉装的记忆已经很模糊了,《红楼梦》原本中关于剃发、缠足的描写恰恰保留了对汉装的记忆。这说明曹雪芹身为汉军旗人,沦落到社会底层后发生了民族认同的转变,他通过对汉装的描写寄托了对故国的哀思。

《红楼梦》对女性服饰的描写多是汉装,王熙凤应该是旗装。《红楼梦》几乎从来不描写男性服饰。为什么女人的服饰可以写,男人的就不能写呢?我觉得这是清朝初年“男降女不降”这种法律文化的真实写照,清政府要求汉族男人剃发改装,但却允许汉族女人保留汉装和缠足,这就是民间所说的“男降女不降”。到了乾隆朝,乾隆希望抹去汉族人的民族记忆,也严禁满族妇女仿效汉族女子缠足,剃发、缠足、男性汉装都成了不能说的禁忌,《红楼梦》在乾隆朝成书,为了避祸不得不删去剃发、缠足的描写。曹雪芹沦落到社会底层,开始把自己认同为一个汉人,他在心理上排斥男性的满装,所以就基本不描写男性服饰,《红楼梦》中统治贾府的男性就成了一个没有形象的群体。

《红楼梦》原本描写了很多缠足女性,包括晴雯、警幻仙姑、尤氏姐妹等。康熙朝以后,清政府推行禁缠令失败,不再要求汉族妇女放足,于是缠足愈演愈烈,连皇帝和旗人贵族也带头欣赏缠足,很多满族人也开始给自家妇女缠足。曹雪芹就描写了当时社会妇女缠足的真实状况。到了乾隆朝,乾隆查禁满人缠足,《红楼梦》中的缠足描写就被删除了。但是曹雪芹对缠足的心理是矛盾的,林黛玉更有可能是天足的,可以在大观园中自由活动。林黛玉应是个虚构的人物,曹雪芹通过她表达了自己的理想,他还是希望女性不要受到缠足的摧残。

有很多人认为《红楼梦》在骂雍正。曹家在康熙朝一直兴盛,雍正上台不久就把曹家抄了家,曹雪芹家道中落,穷困潦倒。也可以说曹雪芹这辈子算是毁在雍正手里的。有学者指出,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用巧妙的技巧揭示了雍正的真正死因。但《红楼梦》也记录了雍正除豁贱民的善政,《红楼梦》中的红楼十二伶就属于当时的贱民阶层,是社会最底层的身份不自由的人。通过红楼十二伶的描写,《红楼梦》展示了清代贱民的真实生活状态,戏剧演员在贱民中是最受歧视的,比丫鬟地位更低。后来红楼十二伶被免除了贱民身份,解散回家。《红楼梦》在不经意之间记录了雍正除豁贱民的法令怎样改变了戏剧演员的命运,并且推动了戏曲艺术的发展。曹雪芹是一个客观的作家,他能够从自己的个人恩怨中超脱出来,《红楼梦》固然讽刺了雍正,但它也记录了雍正行过的德政。

民国时候胡适考证出《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他还得出另一个结论:后四十回不是曹雪芹写的,是高鹗自己写的冒充原作。程、高都说自己是整理者,只是找全了手抄本补上了脱漏文字,但胡适认为他们在撒谎。随着新材料的发现,现在看来程、高并没有撒谎,这是胡适制造的一桩冤案,高鹗没有伪造八十回后,他只是整理者,高鹗、程伟元是传播红楼梦的大功臣。红学界根据这些新材料,已经为高、程二人平反,2008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古典文学读本”《红楼梦》已将《红楼梦》作者更正为:[前八十回]曹雪芹作,[后四十回]无名氏作,程伟元、高鹗整理。

曹雪芹死后十年,《四库全书》开始编纂,清代文字狱达于顶峰。种种证据表明,我们现在看到的八十回后不是曹雪芹的原作,曹雪芹八十回后原本在这次文字狱顶峰期可能彻底被毁了。八十回后的作者是一个不知名的作家。

我是一个研究法律文化的学人,业余爱好红学多年。我想透过清代法律史的窗口,来透视《红楼梦》创作和传播中出现的一些难以解释的现象,也试图提出一个法律人对此的解释。如今这个资讯空前繁荣的时代,史料的整理、传播工作都在飞速发展,每一个爱《红楼梦》也本着严谨态度的研究者,都可以为《红楼梦》的研究贡献自己负责任的理解,也接受同道的质疑和批评。电视节目《<红楼梦>成书传世之谜》自2016年4月在央视“法律讲堂(文史版)”首播、2017年3月扩容重播以来,得到很多观众朋友、学界同仁的鼓励和指正,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黄安年教授、暨南大学人文学院罗立群教授对节目的研究思路给予了一个前辈学者宽容的鼓励,也希望更多方家不吝赐教,多多批评指正。

本书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法治文化的传统资源及其创造性转化”(14ZDC023)的阶段成果,在研究过程中得到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研究院的大力支持,不胜感谢。

柯岚

2017年4月9日于西安寓所

责任编辑:应无所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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