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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表示将坚决打击民间借贷中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6
摘要:新华网 新华网温州5月21日电(记者裘立华、张和平)温州市中级法院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为保障温州金融改革顺利进行,法院系统将坚决打击插手民间借贷金融活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其他暴力性犯罪。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有为说,温州法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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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温州5月21日电(记者裘立华、张和平)温州市中级法院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为保障温州金融改革顺利进行,法院系统将坚决打击插手民间借贷金融活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其他暴力性犯罪。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有为说,温州法院系统将宽严相济惩治金融违法犯罪。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保险诈骗、贪污、挪用公款、贿赂等犯罪,坚决打击插手民间借贷金融活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其他暴力性犯罪,切实维护人身财产安全和金融秩序稳定。

    同时,严格区分合法融资与非法集资、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等相关法律与政策界限,对罪与非罪界限一时难以划清的案件,要从有利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有利于保障员工生计、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依法妥善处理。

    陈有为说,温州将完善金融审判征信体系,积极拓展完善金融审判与公安、国土、房管、工商、税务、金融、保险、证券、社保、邮政、电信等部门相关征信系统的对接机制。限制或禁止失信行为人融资、投资、出境、经营、置产、注册新公司等方面的行为,进一步推进信用联防机制的形成,优化金融综合改革的生态环境。

    此外,温州将依法制裁违法违规金融中介行为,妥善审理违法违规提供投资、担保、典当、寄售、产权(股权)交易中介服务的纠纷案件,正确认定投资咨询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保险公估机构、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民事责任;打击各类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组织或参与变相吸收存款、高利放贷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规范经营和健康有序发展。

 

 温州前4月民间借贷和金融纠纷案同比上升89%和101%

 新华网温州5月21日电(记者裘立华、张和平)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称,今年温州民间借贷和金融类纠纷案件呈持续高发态势。

    据介绍,2011年,温州法院民间借贷类案件收案12044件,标的近54亿元。而今年1至4月份,温州法院已收民间借贷类案件6510件,标的38.5亿元,民间借贷案同比上升近89%。

    2011年,温州法院金融类案件收案2564件,标的17亿元。而今年1至4月份,就已收案1851件,标的13亿元,金融纠纷案同比上升近101%。

    针对民间借贷、金融类纠纷案件持续高发态势,今年温州法院开展保护金融债权专项行动,加大对逃避金融债务打击力度;围绕金融改革司法保障确定了12个重大调研课题;并推动温州鹿城法院在浙江省率先成立金融审判庭;5月份,正式出台《关于为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