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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定州村干部被指给死人发放宅基地获利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6
摘要:中国青年报 河北定州村干部被指给死人发放宅基地获利 死亡20年后,依然分得宅基地 “刘大丑无儿无女,已经死了多年了
中国青年报


河北定州村干部被指给死人发放宅基地获利
 
 
  死亡20年后,依然分得宅基地

  “刘大丑无儿无女,已经死了多年了!”11月16日,河北省定州市息冢镇连台村张柏林(化名——记者注)想了想,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补充说:“死了至少有20年了。”

  在随后的采访中,又有多位村民证实了张柏林的话。

  但就在这一天,记者在该村的宅基地交费收据上,却看到了刘大丑的名字。这张统一制式的收据上写着:今收到10队刘大丑交来庄基地款(当地村民称宅基地为庄基地——记者注)人民币560元。交钱的日期显示是“2009年”。

  去世“至少有20年”的死人,怎么还能分宅基地,并且前来交款呢?

  “给死人发庄基地,在我们村已不算是稀罕事。”连台村村民黄晓冒(化名——记者注)告诉记者,这可谓是个“公开的秘密”。

  记者从连台村“放庄基地小组”得到了一份该村2009年8月、9月发放宅基地的统计表。记者请村民们粗粗辨认后发现,类似以刘大丑这样去世多年的村民名义发放的宅基地,至少有8处之多。

  “村里的庄基地发放太乱了!”一位村名告诉记者,“不仅死人能领庄基地,只要肯花钱,刚出生的孩子也能分庄基地。”

  记者在该村党支部会议记录本上看到,2009年7月21日,该村党支部召开的扩大会讨论的议题,正是“研究庄基地发放有关事宜”。

  此次会议通过的交款标准为:只要一处庄基(一个儿子)的户交款560元(其中500元交大队会计室,60元归庄基小组作为生活费用),要一处以上庄基(多个儿子)的户,每增加一处,交款1560元(其中1500元交大队会计室,60元归庄基小组生活费用)。

  同时,这次会议还通过:儿子未满15周岁申请要庄基的户,每差一岁要多交款200元。

  而河北省有关规定明确指出,年龄未满18周岁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记者看到,该村的一张宅基地款收据显示金额为3960元。按照交款标准折算,分得这块宅基地的,只是一个3岁的孩子。村民张柏林对此不以为然:“别说3岁,村里更有不足周岁的孩子分得庄基地。”

  而记者根据该村发放宅基地统计表计算,连台村仅2009年8月和9月,就向村民收取“庄基费”11万多元。

  村干部亲戚分得“死人宅基”

  那么,以过世多年的村民名义发放的宅基地,究竟给了谁?

  连台村“放庄基地小组”负责人刘建坡对记者解释说,由于村里打通街道,占用了这些故去多年村民的宅基地,所以在其他地方重新划出宅基地,调整给这些村民的亲戚。

  对于这一说法,一些村民并不认可。

  有村民告诉记者,此次“通街”,并不涉及这些死人的庄基地。

  “这些分得庄基地的死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村民黄晓冒告诉记者,“绝大多数是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最多的去世已经三四十年,房子早坍塌了,有的只是一片空地,啥也没了。”

  “按照有关规定,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死后,庄基地应由村里收回,重新分配。”一位村民告诉记者:上世纪80年代,也是村里修街道,占用了他死去叔叔的庄基地。虽然他已过继给叔叔,并提出申请,但村里一直没有给他补发庄基地。

  张柏林更是指着该村2009年8月、9月发放宅基地统计表上一位村民的名字告诉记者,故去的村民与实际分得庄基地的人没有任何亲戚关系,“倒是分得庄基地的,是一个村干部的姐夫”。

  他还告诉记者,实际上这8户只是以死人名义分得宅基地的一部分,“分到‘死人庄基’的,都是给管事村干部送过大礼的”。

  分得“死人庄基”当天就卖得37500元

  11月16日,记者看到连台村的一份庄基地买卖协议。这份协议写道:赵新奇一块庄基地户头卖给刘志田。现款37500元。

  而这份协议的证明人,正是该村“放庄基地小组”负责人刘建坡,刘还在协议上按了手印。订立协议的日期是2009年9月9日。

  而连台村发放宅基地统计表显示,2009年9月9日,恰恰是赵新奇以老董的名义刚刚分得一块宅基地,“老董是赵新奇的干爷。”连台村“放庄基地小组”负责人刘建坡解释说。

  表上显示,赵新奇分得这块宅基地,给村里的交款数额是560元。投资560元,当天就获利36940元,如此巨大的投资回报,让连台村很多分不上宅基地的村民深感愤怒。

  有村民告诉记者,老董又名董胖旦,已经过世快40年了。

  一位村干部说,为了争夺以死去多年的姥爷名义发放的宅基地,村里一对兄弟更是闹得反目成仇,“兄弟俩见面谁也不和谁讲话”。
 
宅基地分给了谁,一些村干部都不知晓

  记者了解到,依据河北省有关规定,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而连台村多位村干部表示,自从2009年村里新两委班子上任以来,从来没有开会讨论过分配宅基地的名单,宅基地都分给了谁,连一些村干部都不知晓。

  连台村党支部书记赵分社、村委会主任黄路英则向记者证实,该村分配宅基地,没有开过村民代表会,也没有上报过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当然也没有经过县(市)人民政府审批;最终的宅基地分配名单,也没有向村民们公示过。

  “村里分配庄基地就那么几个人说了算。”一位村民告诉记者,为了分得宅基地,他们不得不向相关村干部“表示表示”。他给村主任黄路英送了两箱酒,在黄的暗示下,又给“放庄基地小组”的两位负责人每人买了94元的烟卷,“我自己抽的是两三元一斤的旱烟叶。”但最终,他的申请也没有被批准。“放庄基村干部的胃口被养得太大了!”他苦笑着说。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