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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设全国首个在押人员维权日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7
摘要:法制日报 江西设全国首个在押人员维权日 法制日报抚州(江西)4月16日电 记者黄辉 通讯员揭玫 曹雯芹 记者今天从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一年前发端于抚州市检察机关的“为在押人员维权”活动目前已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今年3月底,该市检察机关共受理56
法制日报


江西设全国首个在押人员维权日
 


法制日报抚州(江西)4月16日电 记者黄辉 通讯员揭玫 曹雯芹 记者今天从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一年前发端于抚州市检察机关的“为在押人员维权”活动目前已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今年3月底,该市检察机关共受理56件减刑、假释案件,正确率达100%。为推广此做法,江西省检察院决定将每年的4月16日定为“江西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宣传日”。据悉,这也是全国首个省级检察院命名的在押人员维权日。

2009年4月16日,抚州市南城县检察院在全省率先成立了首家“在押人员维权岗”(本报2009年4月18日一版予以报道)。抚州市检察院监所处处长黄雄宝介绍说,维权岗整合检察机关的监所、侦监、公诉、控申、民行等多个业务科室职能,将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工作从单纯的部门向全方位、各诉讼环节维权转变,实现了“小维权”到“大维权”的转变。

不久前,抚州市南城县看守所留所服刑人员李某主动约见“在押人员维权岗”检察官,讲述心中的困惑。原来,几天前的一个上午,李某偶然看见公安机关正在通缉的在逃人员廖某来到看守所探望另一名留所服刑人员。掌握廖某犯罪事实的李某一方面希望罪犯早日落入法网,一方面又担心自己检举后遭到报复。维权岗检察官得知情况后,及时介入,积极劝导,终于使李某打消了思想顾虑,如实检举了廖某的姓名和藏身之处。公安机关根据情况反馈很快将廖某抓获,李某也因重大立功表现获得了减刑。

“目前,全市检察机关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已从‘个案维权’向‘主题维权’转变。”黄雄宝告诉记者,自2008年1月起,抚州市检察机关在11个看守所开展了“每月一主题”的专项检察活动。通过活动,不仅有效遏制了体罚虐待、牢头狱霸等现象的发生,而且保障了在押人员申诉、休息、会见乃至结婚等基本权利。

抚州市乐安县看守所在押人员陈某因犯寻衅滋事罪和盗窃罪,被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接到判决书后,陈某情绪低落,驻所检察官找其谈话得知,陈某想在投送监狱之前,与相恋多年的女友进行结婚登记。驻所检察官协同看守所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批准了他的特殊要求。今年3月2日,在驻所检察人员、看守所民警及双方家属的共同见证下,陈某与女友在看守所内举行了一场特殊的婚礼。

有关负责人表示,江西省检察院将每年的4月16日设为“江西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宣传日”,搭建起了一条在押人员维权的绿色通道,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基本权利,它将有助于从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诉讼阶段落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各项措施,同时实现在押人员维权常态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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