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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探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方式 最大化保护其合法权益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9
摘要:北京探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方式 最大化保护其合法权益 2008-6-3 北京探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方式 最大化保护其合法权益 “刑事案件全年收案量超过以往少年刑事案件合议庭的历年收案量,民事案件收案量也相当于预计数量的二倍。” 作为全国17家设立独立建制未成

 




北京探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方式 最大化保护其合法权益

  2008-6-3


北京探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方式 最大化保护其合法权益
 

  “刑事案件全年收案量超过以往少年刑事案件合议庭的历年收案量,民事案件收案量也相当于预计数量的二倍。” 作为全国17家设立独立建制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试点之一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自2006年8月试点开展至今初衷已经在此显现。

  该院少年审判庭庭长王晓松告诉记者,设立少年审判庭一大优势就是将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案件集中在一个业务庭审理,有利于管理。

  数据显示,该院少年审判庭审理的案件中,刑事案件以侵财、侵犯人身权利犯罪为主要类型,而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约占收案量的64.2%,盗窃、强奸、寻衅滋事均占一定比例。在受理的民事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约占34%,抚育费、抚育抚养关系、探视权、教育权纠纷约占32%,占收案总量的三分之二。

  独立建制少年审判庭的另一大功能更是引起了社会的关注:那就是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各类案件的审判方式,努力实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分案起诉建社会调查制度

  "未成年人案件与成年人案件有很大不同,未成年人心智发育不成熟、主观恶性并不大,好多是激情犯罪,图刺激、好玩,所以有必要将未成年人案件与成年人案件区分开,分案起诉、分案审理。"王晓松介绍说,为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办好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二中院少年审判庭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就分案起诉问题进行了磋商和探讨。

  据介绍,少年审判庭还与检察院、团市委探索社会调查员制度。社会调查员制度是指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由专门的社会调查人员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家庭情况及犯罪后的表现等进行调查,并制作书面报告,庭审时向法庭出示,作为对未成年被告人量刑的一个参考依据。

  王晓松说,社会调查员制度可以帮助法院详细了解案情,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办案提供参考。

  调动社会资源建陪审员帮教机制

  一周过去了,葛燕青又拿起了电话,拨通了她每周都要拨的号码,电话另一头是她做二中院的人民陪审员之后协助帮教的两名缓刑犯。为了帮助这两个失足少年,她每周都会给他们打电话或家访,葛燕青待他们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在思想上帮他们回归正轨,生活上对他们照料有加,先后帮助他们找到了工作。

  这是少年审判庭人民陪审员成功帮教缓刑犯的案例。陪审员葛燕青是一位大学教授,多年的教学工作让她深谙青少年的心理特点,退休后业余时间充裕,遂被二中院聘为陪审员,她除了做好陪审工作外,还在少年审判庭的安排下从事对缓刑犯的帮教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利用陪审员从事帮教工作,是少年审判庭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网络的一个部分。 据了解,少年庭在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建立了自己的第一个爱心基地,在监区内设置爱心信箱,法制宣传栏,帮助未成年犯解决心理和法律上的困惑,协助管教所做好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让这些失足少年能早日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

  周末法庭方便未成年人参与诉讼

  又是一个星期六,这一天少年庭的法官们并没有休息,而是继续审理了一起探视权纠纷案件。

  2007年初,未成年人杨亭的父母协议离婚,约定杨亭由其父亲抚养,后双方因为探视权问题发生争议,一审其母胜诉,其父不服上诉到二中院。二审期间,法官与杨亭的父母谈话,双方分别提交了杨亭两份意思相反的书面证据,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必要请杨亭出庭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但她平时学习紧张,参加诉讼肯定会耽误她的学习。

  难题摆在了面前,周末杨亭没课,但周末也是法官们休息的时间,而且院里也没有周末开庭的先例,怎么办?少年法庭决定开通周末法庭。

  如今,周末法庭已经成了少年法庭的一项长效机制,它是在关涉未成年人的抚育费、探视权等有关的案件中,根据未成年当事人的特殊需要而开通的。

  涉少民事案件诉讼周期缩短

  如何保证案件顺利审理同时又使未成年人的学习和生活不受影响呢?少年审判庭的做法是:通过"三优先"举措,缩短审理期限。

  他们对探视、抚养抚育关系、追索劳动报酬及因侵权发生,生活又很困难,急需救济的未成年人的案件,做到优先分案、优先开庭、优先调判,控制此类案件的审理期间。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先予执行,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也可以不责令提供担保。"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弱势地位,少年庭对抚育费案件的先于执行采取了不需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措施,给未成年人一方减轻了负担。"王晓松说。

  执行可以说是司法过程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执行不了,法院的裁判就成了一纸空文,怎样才能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落到实处呢?

  王晓松给记者讲了一个少年庭审理过的案子:未成年人孙某的父亲在判决生效后一年多时间内拒不给付抚育费,孙某临近高考其生活学习受到严重影响,无奈之下其母亲向少年庭法官求助。承办法官艾明积极与朝阳法院执行庭协调,并在执行法官大力配合下,迫使被申请人履行义务,使未成年当事人能够继续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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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