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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创新”强化侦查监督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作者:王淑静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1-14
摘要:河东区检察院侦监科副科长王雨昕介绍,对公安派出所开展个案巡查,监督范围主要为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刑事案件、可能涉嫌犯罪的“治安案件”。其重点,则包括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以及引导侦查取证。对巡查中发现的

  河东区检察院侦监科副科长王雨昕介绍,对公安派出所开展个案巡查,监督范围主要为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刑事案件、可能涉嫌犯罪的“治安案件”。其重点,则包括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以及引导侦查取证。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向相关部门移送。

  在具体实施上,首先是指定片区检察官,由专人分片负责辖区内公安派出所个案巡查工作,建立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常态化监督机制。其次是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正在办理的刑事案卷、治安案卷进行抽查。

  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王勇表示,个案巡查制度的建立使侦查监督科的检察官们由幕后走向台前,由过去的事后“挑毛病”转变为现在的案前上门监督,为防止出现不必要的办案瑕疵提供了保障。对于疑难复杂案件,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明确取证方向,促进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李靖 翟永冠 刘钰)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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