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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首例校车超载入刑案宣判 幼儿园老板司机获刑

来源:云南网 作者:黄海英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2-17
摘要:该案审判法官钱晨说,以前,危险驾驶罪主要针对酒驾、醉驾等行为。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扩大了危险驾驶罪的入罪范围,将“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行为也纳入到刑法范围。其实除了

  该案审判法官钱晨说,以前,危险驾驶罪主要针对酒驾、醉驾等行为。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扩大了危险驾驶罪的入罪范围,将“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行为也纳入到刑法范围。其实除了校车,从事运输的旅客车辆如果出现严重超载的行为,也将追究刑事责任。

  钱晨提醒:校车严重超载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尚未入刑之前,以前校车严重超载只是单纯的行政处罚,入刑后,将面临刑事处罚。

  检察官李靓也提醒说:此次新修条款中特别将“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均列为责任主体,这意味着,校车、客车出现严重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时,将不再仅仅追究驾驶员的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及管理人将视具体情况被追责。校车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学校购买符合国标的校车后需要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待教育部门审批合格后,交警部门还要再对校车是否符合各项标准进行检验。同时,校车在上路后还必须按照交警部门规划的安全行车路线行车。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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