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
| 执行裁定书 |
| (2014)上法执字第267号 |
申请执行人任君超,男,1989年2日13生,汉族。 被执行人郑州兴火煤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辛联贵,系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任君超申请执行郑州兴火煤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郑州兴火煤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暂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鉴于上述情况,申请执行人任君超表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2014)上法执字第267号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王 驰 峰 审 判 员 江 发 兵 审 判 员 周 锐 锋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五日
书 记 员 张 小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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